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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区,绝不容沦为罪犯的天堂 从2019年6月9日,中国香港特区示威者以反对港府修例为名,发动第一次大规模示威游行以来,香港乱局已进入到第七周。而在这七周中,事态一步步发生恶化,暴力活动也在不断升级:从袭击警察,到攻击路过的市民,到污损国徽、挑战中央权威,到挖人祖坟、砸人办公室。 这些示威者行径已经完全超出了和平示威的范畴,不仅违反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更严重挑战“一国两制”的底线,严重挑战中央权威。这除了事件背后的“某些外国势力”外,反对派港媒和西方媒体也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不断宣扬仇警、反中央的思想,煽动香港年轻人越发激进,终于走上暴力违法的道路。 一个多月来,香港发生过多次严重暴力事件:6月12日,示威者试图进入立法会,用雨伞、砖块攻击警察;7月1日,示威者攻入立法会,在大楼内肆意打砸;7月14日,在一商场内,警察遭围殴并被咬断手指;7月21日,暴徒围堵中联办,污损国徽,喷涂侮辱国家、民族的字句。在这些事件中,示威者会主动向警察发动冲击,警察采取自卫措施,在发出警告无效后,警察再用橡胶子弹、催泪弹进行回击。 反对派港媒对此类事件的操作方法基本一致:绝口不提示威者先行攻击,也不播放暴徒施暴画面,只展示警察朝着“无辜市民”挥舞警棍、发射子弹的凶狠画面。有的还配上暴徒被打后血淋淋的画面,惹人愤怒;还有年轻女孩哭泣的画面,惹人心怜。就这样,一个个完美的“警察镇压示威者”的作品就完成了。 可以说,今日之香港已不复有法制,不复有秩序,香港正在走向社会严重撕裂、思想严重混乱、秩序严重破坏的状态,特区政府在解决暴乱问题上对港毒分子和暴乱分子表现得过于软弱,一味退让,使得港毒分子和暴乱分子更加有恃无恐。关键之处还在于,以美国为首的境外敌对势力出钱出力,操纵、策划、组织、煽动、指挥了这场颜色革命和社会暴乱。 香港之乱严重损害了700万香港人民的安全、稳定和根本利益,严重损害了香港的经济发展和未来前途,严重损害了香港在国际上的声誉,如果任由暴乱发展下去,只会使亲者痛、仇者快,只会加速香港衰退,使香港变成臭港死港,只会激化民众与特区政府之间、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矛盾。如果香港问题解决不好还会给台湾问题的解决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特别是台毒和港毒两股势力合流将使问题更加复杂,因此解决香港问题宜早不宜迟。 其一、香港特区政府在处理暴力事件的整个过程中表现软弱,不该退让的退让,不该妥协的妥协,结果使得暴乱分子、港毒分子得寸进尺,愈加疯狂。 其二、香港警察为维护香港社会秩序、打击暴乱分子做了许多工作,其表现可圈可点。但现在港警的力量已经严重不足,社会权威已经严重弱化。 其三、这场暴乱已经从当初的“反修例”演变成了一次严重的社会暴乱,演变成了一次严重的港毒事件,港毒分子和暴乱分子已经将目标转向香港中联办,转向中央政府,已经发展到污黑国旗国徽,由此,可见当初的“反修例”只是一个幌子,境内外势力合力反华才是其真正目的。 其四,美国政府对香港暴乱分子的政治、经济支持是这次香港暴乱事件的重要背景,从中国外交部多次表态可以看出美国在这次事件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可以说这次事件是中美全面斗争的一个方面,香港阵地不容有失,绝不能让国外政治势力在香港得手。 中央政府为什么对这次暴力事件一再容忍?我以为中央政府是相信特区政府有能力维护好香港的秩序,相信香港警察能够维护好香港的安全和秩序,相信700万香港民众能够看清真相,自觉起来跟境内外敌对势力、港毒分子、暴乱分子作斗争,维护好香港秩序和大局。 然而现在事态越来越严重,境外势力以搞乱香港打击中国的政治目的越来越明确,港毒台毒合流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香港乱则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受损、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受损、中央政府权威受损,香港人民受伤害,因此香港绝不能失去秩序,绝不能让香港成为暴乱分子有恃无恐的法外之地,绝不能让香港继续乱下去。 香港回归前,美国金融资本的代表、金融大鳄索罗斯曾想通过狙击港元一举将香港金融和香港经济搞垮,是中央政府对香港给予了全力支持,抵御了美国金融资本的偷袭并取得了完胜。现在美国政治势力再次卷土重来,想再次搞乱香港,想要破坏香港作为境外人民币交易中心的地位,想再次搞乱香港、打击中国,阻止中国崛起,这是一次严重的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配合、搞乱中国、阻止中国崛起的重大政治事件。因此对香港境内外敌对势力、港毒分子、暴乱分子的破坏活动一定要有清醒的政治敏感和政治觉悟,这是一次关系到香港前途命运的政治斗争,这一点绝不能含糊。 香港发生暴乱事件至少告诉我们两点: 一、这是一场境内外敌对势力合流的典型的颜色革命,其目的是要搞香港独立,是要以香港为桥头堡破坏中国,这次事件让广大中国人民更加清醒地认识了美国对中国实施全面颠覆战略的丑恶嘴脸。 二、这次事件告诉我们,未来在解决台湾问题时绝不能再采用“一国两制”方式,而要对台湾的防务、外事、司法、行政、经济、金融、文化、教育全面接管,否则回而不归,遗祸无穷。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尽管实施“一国两制”,依然是中国的香港,是受中国宪法保护的地方。香港人也是中国人,也受中国宪法的保护。香港不是法外之地,不是罪犯的天堂,绝不能再让香港变成英国的殖民地,绝不能让香港继续成为美国破坏中国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桥头堡。 今年初,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理由有二,一是处理台湾港人陈同佳谋杀案,二是堵塞现行法例漏洞,以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建议修订《逃犯条例》,旨在促进有效的刑事司法,以及纠正无法容忍的现况。这将使香港能够逐案将逃犯移交到中国其他地区,以及目前尚未与香港签订任何引渡协议的170多个国家。这种基于案例的做法也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使用,而且在长期移交逃犯安排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明显有效。鉴于当前的法律真空,许多来自其他地方的逃犯在香港得到庇护,有些来自中国其他地方,有些则来自全球各地。 我们知道,来自中国其他地区的300多名逃犯目前正在香港避风头,其中包括至少一名谋杀嫌疑人,以及已经被判贪污和洗钱罪名成立的商人。然而,由于香港的法律存在弱点,他们得以逃避应有的罪责,未能面对司法审讯。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容忍嫌疑人从国家的一个地方逃到另一个地方来逃避司法制裁,中国如是,英国、俄罗斯也如是,更何况是美国,香港有责任打破这个僵局。虽然我们无法确定有多少来自世界各地的逃犯也来到这里逃避法律制裁,但保安局的修例建议有望让他们猛然醒悟,并意识到自己的时间到了。 在有关保安局修例的辩论中,整个焦点都集中在嫌疑人的权利,以及香港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他们的利益。虽然他们的利益显然很重要,但我认为,还有另一个因素必须得到考虑,而且它往往被忽略了。约翰·多恩(John Donne)说过,“没有人是一座孤岛”,香港对其他地方及罪案受害者负有广泛的责任,这些责任不能永远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来推卸。那些认为香港可以通过自我孤立、拒绝帮助其他司法管辖区追捕犯罪嫌疑人来逃避责任的人,根本不是在做什么好事,更别说这么做会导致信任崩溃。 如果香港不履行对他人的责任,香港不能指望其他司法管辖区继续协助香港。例如,据估计,2006年以来,大陆已将248名嫌疑人移送香港接受司法审讯,这对香港的执法很有帮助,而香港却没有移交任何逃犯。很显然,在没有互惠的情况下,这种帮助很可能会停止,香港只能责怪自己。香港对其他司法管辖区有明确的责任,如果忽视这些责任,必然会有后果。这些责任显而易见,也一再得到重申。 例如,联合国《引渡示范条约》(Model Treaty on Extradition)敦促所有国家“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方面的国际合作”。2006年以来,旨在促进打击全球犯罪活动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已适用于香港,它要求各国在符合国内法的情况下,努力“加快引渡程序,并简化本条例所适用的与任何犯罪有关的证据要求”(第16条)。同样,自2006年以来也适用于香港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旨在加强反腐败措施,以及呼吁建立有效的引渡机制(第14条)。 此外,香港是国际检察官协会(IAP)和国际反贪局联合会(IAACA)的成员。IAP推广起诉逃犯的国际合作,IAACA则推动全球反腐败工作,包括逮捕嫌疑人。然而,大量被通缉的逃犯,甚至被定罪的罪犯潜逃到这里,是对香港履行国际义务的一种讽刺。它发出的信息是,虽然香港口口声声说要打击犯罪,但却不值得信赖,无论逃犯的罪行有多严重,它都愿意为他们提供庇护。 另外,1960年以来,香港警务处一直是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nterpol)成员,并在最近成为中国国家中心局的分局。国际刑警组织最有效的工具之一是“红色通缉令”(Red Notice),这是向各地执法人员发出的一项请求,要求香港找到和暂时逮捕被通缉的逃犯,等候引渡或移交。通过抓捕逃犯,它有助于确保逃犯在全世界无处可逃。例如,去年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后,浙江省贪污嫌疑人姚金琦在欧洲联盟被捕,他被保加利亚遣返中国受审。然而,在香港,红色通缉令制度完全没有作用,因为许多逃犯如果被发现躲在这里,既不会被引渡也不会被移交,这破坏了国际刑警组织的其中一个关键目标,即以遣返逃犯作为全球化犯罪的威慑力量。 因此,香港不仅辜负了自己,也辜负了它在世界各地的刑事司法伙伴,现在是时候让它摆脱作为中国的罪犯庇护地的形象。我坚信,在回归22年后,某人可以在北京抢劫一家银行,在上海干下强奸案,或在南京贩运毒品,然后在香港避风头的情况,亟须纠正。虽然有些人将这种状况描述为“防火墙”,但事实上,这是一种犯罪特许,破坏了全国乃至其他地区的有效执法。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清楚认识到这一点,保安局的修例建议提供了一个明智的方法,让香港终于能履行对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责任。
然而,建立一个能够引渡一个人的机制,与实际引渡某人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希望人们能够理解这一点。例如,英国与独裁政权、失败国家和内战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但实际上,它绝不会将某人引渡到那种地方,而我坚信这里也是如此。即使不是这类国家,引渡也绝非必然。例如,英国与俄罗斯签有引渡条约,但在过去17年中,它拒绝了俄罗斯提出的67项引渡请求中的63项。同样,建立一个将逃犯遣返中国其他地区的机制,当然并不意味着只要提出要求就会移交,因为还有许多障碍须克服。 《逃犯条例》(第5条)载有国际公认的嫌疑人保障措施,而香港现行的20项移交逃犯协议也有这些措施。由于有人担心人们可能因政治原因而面对引渡风险,因此修例建议强调,将不会移交犯了政治性质罪行的嫌疑人,如果是基于遭通缉者的政治观点(或种族、宗教或国籍)而提出引渡请求以施予惩罚,则有关通缉犯也不会被移交。当然,大多数罪行都没有政治方面的考量,而且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诸如入室盗窃、绑架或强奸等案件在受考虑移交或逃犯最终面临审讯时,应该不会面对什么困难。但是,如果嫌疑人可能在审讯时受到歧视,或因其政治观点、种族、宗教或国籍而受到惩罚、拘留或限制其个人自由,则不会移交。如果逃犯将面临死刑,如果罪行在两地都不违法,如果可能提出额外指控,或者违反一罪二审原则,逃犯也不会被遣返。这是一组强大的保护措施,政府为了减轻人们的担忧,已经说明这些措施还可以得到补充。 在“公平审讯”问题上,应当记住,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法律制度,有些比较先进,有些则较不先进,一个司法管辖区审判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并不总是有益的。当然,不同的制度以不同的速度、不同的方式发展,但不能就此认为其他制度不可信,或者它们不会用自己的司法程序来确定有罪或无罪。虽然有些人总是急于诋毁大陆的法律制度,但就改善刑事程序及伸张正义而言,大陆的法律制度与香港的法律越来越一致,这一点不能永远被忽视。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提出此次修例的目的是处理去年发生在台湾的谋杀案,同时堵塞香港整体刑事事宜协作制度方面的漏洞。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已多次强调,中央政府将继续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推进修例工作。修订《逃犯条例》可以建立地区间的司法协助关系,也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更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和巩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举措,《逃犯条例》绝对不是恶法。 2018年2月,香港一名男子在台湾杀害女友抛尸后潜逃回港。警方破案后,因香港与台湾之间没有签订刑事司法协助安排和移交逃犯协议,该男子无法被移交至案发地台湾受审。事件凸显出香港法律上的漏洞,除了不能够彰显公义,不能够纾解死者家属的悲痛外,也使严重罪犯可潜伏在香港,威胁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特区政府提出修例建议,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迫切需要。 在本次修例方面,特区政府保安局在有关建议的咨询期间,收到约4500份意见,当中约三分之二支持有关建议。此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3月26日通过向立法会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于3月29日在宪报刊登,于4月3日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特区立法会原定于6月12日11时举行会议,开展《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工作,但因反修示威人群在立法会附近占据道路、聚众滋事,暴力冲击警察防线,会议被迫取消。 我认为:港独分子反修例只是个借口,其真实目的是要把香港搞乱。这些公然、有组织的破坏社会安宁、 罔顾法纪的暴动行为,是任何文明法治社会都不能容忍的。很明显,这些已不是和平集会,而是公然有组织地发动暴动,也不可能是爱护香港的行为。这次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修例是“让在中国大陆、台湾、澳门犯了杀人、强暴、劫机等37项罪行,然后逃亡香港的人,可以被引渡回犯罪地审判。错在哪里?”,不修改条例,香港就可能沦为“逃犯天堂”,修法“只有坏人才要反对”。 在这场暴乱中,反对派“亲临前线指挥”、“港独”趁机作乱、境外势力幕后操纵,证明反修例只是一个借口,真实目的就是要把香港搞乱,使香港成为围堵中国的一枚棋子,成为颠覆中国的桥头堡。中国香港特区是一个自由开放多元的社会,对任何事都可以有不同意见。但无论是赞成或反对,表达意见的方式都有底线,如果用激进暴力的手段就可以达到目的,这些场面只会越演越烈,肯定对中国香港特区人民带来伤害。 当集会走向骚乱、示威变为暴动,香港社会又从似曾相识的梦魇中惊醒。暴力冲击行为连累几十人受伤,导致市区中心地带停摆,让整个香港笼罩不安、焦虑情绪。那些削尖的铁枝、撬起的砖头、警察满脸是血的画面,那些店门紧闭的商户、空无一人的街道、满地狼藉的场景,让那种在非法“占中”、旺角暴乱中经历的法治之痛、民生之痛、社会之痛再次袭来,市民们再次体会到守护香港繁荣稳定的不易与宝贵。 池塘虽小王八大,香港虽小敌凶狂。在中国崛起、中华民族复兴过程中,美帝国主义绝不会甘心以友好和平方式退出历史舞台,一定会对中国发动疯狂破坏和反扑,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一定要保持坚定的政治意志,在需要的时候以雷霆手段扫除妖孽,严惩暴徒,恢复香港的政治秩序、安全秩序、生活秩序,还香港人民一个清朗、安全、和平的天空。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对敌人的任何妥协、退让都会使敌人更加疯狂,都会给香港民众带来更大伤害,都会使香港经济遭受更大损失。面对越来越严重的香港暴乱,面对敌人越来越猖狂的进攻,我们绝不能再行仁慈和忍让,一定要采取果断措施稳定香港,恢复秩序。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和警队必须尽快依法严惩违法暴力行为,维护香港的社会稳定,若力不从心,应该尽快请求中央驻港军队支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三章第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在必要时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香港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请求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后,香港驻军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派出部队执行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的任务,任务完成后即返回驻地。香港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安排下,由香港驻军最高指挥官或者其授权的军官实施指挥。香港驻军人员在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时,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权力。 “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何谓爱国者?标准就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当年国家领人力排众议,强调要在香港驻军,因为驻军不仅体现中央对香港行使主权,更可以防止动乱。“那些想搞动乱的人,知道有中国军队,他就要考虑。即使有了动乱,也能及时解决。”事实亦是如此,反对派可以斗胆占领中环,围攻及占领立法会,将来有可能围攻其他管治机构,但驻军的存在,他们就不能不有所顾忌。反对派头面人物心中清楚,动武“一定会输”,因为香港有驻军。该干预时就干预,该出手时就出手,中央一早摆明对香港可能发生动乱的态度,大局在握。 香港目前千头万绪,百废待举,年轻人对现实生活有许多不满,这是事实。趁着回归二十二周年之机,是时候分析得失成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治港方略,但最根本的一条,香港必须走出泛政治化、内斗内耗的泥沼,团结一致向前看。问题需要解决,而不该坐视其积重难返;年轻人的不满需要宣泄,但不是好勇斗狠,而是要有渠道让他们表达意见;特区政府切实倾听市民的心声,解决其实际困难;处理香港事务的中央部门也要更加“接地气”,到群众中去,关心年轻人福祉,将惠港政策落到实处。总之,要让市民尤其基层有幸福感、获得感,让年轻一辈看到前途与希望。 只有停止一切暴力行为,回到理性讨论的方向上,香港才能有发展。实际上,暂缓修例的同时,也暂缓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项目,目的就是化解纷争,休养生息。归根结柢,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更是七百四十万市民的安身立命之所,香港被搞垮了,国家固然有损失,但最受害的则是香港人,“我爱我家”从来不是一句空话。有些人一方面鼓吹或参与暴行,一方面说“我爱香港”,简直虚伪之极。 中国香港特区任何合法人民都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和集会的自由,但必须遵守中国国家和香港特区的法律法规。当示威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警方应当严格依法执法,恢复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绝不容许任何组织、任何人民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香港特区的任何组织、任何人民一定都要有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要顾全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区发展的根本需要,一旦社会陷入动乱时,受害的一定是国家和人民。 中华共和促进会主席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