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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不具备法律常识的司法人员,要么加强培训要么请出队伍

陈中华:不具备法律常识的司法人员,要么加强培训要么请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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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8日,丽江90后的退伍女兵女子唐雪在回家途中,被醉酒男子李某拦车和辱骂。她和父亲找李某理论时,三人首次发生厮打。次日,李某持菜刀到唐雪家砸门,唐雪拿上家中两把水果刀出门,两人再次发生打斗。最终,唐雪持水果刀伤及李某右胸部升主动脉,致后者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2月10日,唐雪被永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5日被检方批准逮捕。


涉案退伍女兵唐雪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2019年2月9日案发后,由于案件一直处于侦办、审查起诉阶段,家人半年来未见过唐雪,也不能与其通话、通信,只能通过律师的会见,间接了解唐雪的近况。唐雪家属表示,事发时,醉酒男子李某在凌晨1时许砸门时,唐雪认为“听到他说要翻墙杀我全家,听砸门的声音,我判断对方有工具,不像赤手空拳。因此,我去厨房拿了刀具。”


“我打开了走廊的灯,灯光不强,在我走到大门附近时,周围的情况不太好判断,不太好判断他手上是否还拿着工具。”家属转述道,唐雪称,她被李某首先踹了一脚后,“一是出于本能反应,二是为了制止他继续在我家门口骚扰,三是对方已经挣脱了同伴,出于无奈反击对方,与他发生肢体动作。”家属还讲到,当时唐雪的上嘴唇、右膝、左膝被打肿、淤青,左膝被踹伤,唐雪认为“是他打我脸之后用脚踢的,他还踢我腹部”;冲突后当日,她上厕所时发现下体出血,“造成我例假不规律,之后2月份只来了一次例假,3、4、5月份没有来例假,腹部的疼痛持续到3月底。家属还提到,唐雪与李某发生争执后,第一时间并未感觉到自己捅到了对方,“当时听人喊受伤出血,我才知道对方有人受伤,不确定是不是李某。20分钟公安就来了。直到(2月)9日晚上,我才从警方那里知道,李某已经死亡。”


该案之后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警方均补查重报。8月25日,该案检方起诉书曝光。丽江市永胜县检察院认为,唐雪与被害人李某发生扭打,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后经媒体关注,引起公众的广泛而强烈的质疑和批评,上级检方才表态“高度重视”,改口说唐某行为具有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要判断此案的性质,根本不用过多分析事情的起因。且不说整件事情由李某引起,就算是唐雪有错在先,李某也完全没有理由在第二天拿菜刀去唐雪家砸门。也就是说,无论事情的起因是什么,李某拿菜刀去唐雪家砸门,就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唐雪一家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只要唐雪不傻,不想死,就完全有权利奋起自卫。虽然她的自卫导致对方死亡,但也完全在“正当防卫”的范围之内,根本不属于“防卫过当”,更与“故意伤害”没有任何关系。而检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正当防卫的唐雪提起公诉,暴露了当地方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连普通的人民群众都不如。说到底,法律是技术活,对于那些不具备法律常识的司法人员,要么加强培训,要么请出队伍,别让他们继续为法律的正义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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