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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没有人喜欢在衙门口聚集,更没人喜欢在衙门口下跪 中国老百姓有很深的“青天情结”,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凡遭遇不公,可能首先想到的是盼望有一位正义感的官员为他主持公道。但即便如是在政府门口击鼓鸣冤、进了衙门仍不乏有双膝“只跪天地与父母”者。比如:在众衙役的“威武”声中,县太爷看到了眼前的人,就立马说道:“堂下何人,为何见了本官还不下跪!”,历史剧的电视里经常看到的这一幕,很能说明问题。 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却给人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据河北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30多名河北定州某小区项目业主以反映小区住房问题为由,采取下跪的方式在定州市人民政府门前聚集。定州市公安局称,此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市政府正常办公秩序。目前,郭某彬、仝某朋、杜某娟、代某乔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虽然定州警方对郭某彬、仝某朋、杜某娟、代某乔等4人具体怎么处理语焉不详,但解释为当场被抓走一定不会有错。 在古代,老百姓在县这一级政府门口击鼓鸣冤,县太爷一般都会升堂审理,哪怕是走走过场,再不挤顶多也只是叫衙役将来人赶走。绝没有将人抓去蹲班房的道理。现在的政府门口少了可以敲击鸣冤的大鼓,多了一块“为人民服务”的牌子。定州也只是个县级市,老百姓把双膝当鼓槌敲响大地喊冤,居然还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定州警方在通告中提醒:反映诉求必须依法、理性表达。合理合法的诉求只有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貌似公允,但针对这件事却值得质疑。如果正常渠道能解决问题,没有正常人喜欢在衙门口聚集,更没人喜欢在衙门口下跪的。从官方回应引用的法律条文来看,显然只引用了对执法有利的内容,而没有引用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内容,是片面和断章取义的。更何况,暴力拘捕还不是第一次。定州市广播电视台此前曾报道,4月8日,马某等50余名该小区项目业主以反映小区住房问题为由,举打横幅从定州市清风路步行至定州市人民政府门前聚集,严重扰乱了定州市公共场所秩序。4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马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就算4月份业主们在市政府门前聚集,其合理合法的诉求没有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其实,这种可能性很小)。后来的七个多月间,还是没有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而是两腿扑通直接跪到市政府门口?鬼才相信!市政府的路需要畅通是没错,但民众的诉求也需要一个直达入口。畅通市政府的路抓人不是最好办法,如果该市有领导肯出面接待,还用得着警方大动干戈? 其实,这种事抓人吃力不讨好,警方多是极不愿意干的,多是政府领导授意迫不得已。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是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但老百姓反映的事情有权处理的机关多集中在县(市)级政府。因此,老百姓上访,如果是县(市)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该解决而不解决的,板子就应该打在相关责任人身上,而不是拿诉求人问罪。 古人讲,郡县治,天下安。据媒体报道,一年前,定州市长陈业鹏与市委书记王东群长期不和被免,王东群也因此向河北省委作出深刻检讨。定州官员争权夺利也就罢了,政府门前又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抓捕上访的老百姓,似乎是杀鸡儆猴,告诉市民,今后谁或打横幅、或跪访,统统“格杀勿论”,抓你没商量!治理者就这水平就这德行,实在不敢恭维!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此对联为清代知县高以永所撰写。形象地阐释了官民辩证关系:官员吃喝用度来自百姓的血汗,不能因身居官位就欺压百姓,作威作福,须牢记自己也是百姓中的一员。得到一任官职并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情,为了百姓哪怕丢了官,也不是什么耻辱,不要以为地方官左右不了大局,一个地方官相系着一方百姓能否安居乐业。高以永对联的草根思想和平民情结,对当今的为官者,仍有借鉴价值。 人民上访,何罪之有。人民上访是我国宪法赋于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国务院制定的《信访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上访人。但在个别官员的眼里,"上访"就等于"闹事",上访者即为"刁民",对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的群众,总是变着法进行打击、报复。如果此风不刹,会造成人民状告无门,导致一些人象杨佳胡文海一样,自行处理甚至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国家设立信访局,原本是为了更好更快的解决信访群众的信访问题,彰显执政党一心爱民、为民的本质。可是现实生活中,各地各级信访部门却成了为地方政府各级智能部门,通风报信,遮风挡雨的挡箭牌。信访群众无论找哪个部门解决信访问题,首先要通过信访局,结果信访局把信访群众的信访问题,一旦报告各个政府部门,相关涉案政府部门领导一听群众要反映他们部门的事情,马上做好了各项准备,不是领导不在,就是这些事不归他们管,把群众踢皮球一样提出了政府门外。等群众下次再来,不属于他们职权范围内的,不涉及他们核心利益的,他们早做好了应对准备,把群众指使到相关部门去解决,或利用群众不懂政策哄、骗、打、压,来个“葫芦僧智断葫芦案”,逼老百姓就范了事。实在不好糊弄难以对付的,马上联合公安机构,以闹访、缠访、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进行拘留判。拘留上几次,许多百姓只好忍气吞声,不敢再访不了了之。还有敢不服气,非要民告官,讨个公道的,乘机联合法院,伺机罗织罪名,给你判上个几年,让你有冤无处申! 维稳不稳权,虽然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逐年增多,但一些地方维稳压力仍然越来越大。面对压力,个别地方相关部门不惜借维稳之名打压上访者、干扰司法、违法行政等,一不小心就掉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不仅使当地政府的威信受到损害,更是延误了地方发展。“维稳”渐成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最大“烦恼”之一。目前的信访制度:人民遇到当地政法机关官员的违纪犯法和欺压,得不到当地政法机关公平公正的解决后,只能到上级政法机关上访,但上级政法机关往往是官僚懒政,不直接去查处,都是转回当地政法机关,由当地政法部机关自己查处自已的违纪犯法行为,人民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公平公正解决的。这就是官员懒政不为造成人民状告无门后,导致一些人报复社会滥杀无辜的原因。 信访局作为人民诉求公平的一个平台,本应该大力发挥为党解忧、为民解忧的职责,可眼下的信访制度存在的漏洞,却让信访成了拒人民与千里之外,保护官商利益的平台。现在中国的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放任各地政法官员在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看似是维持秩序,实则是给民告官等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这样的信访制度,中央无形中变成了违纪犯法分子的保护伞,致使违纪犯法分子有恃无恐,怪不得有些地方官员对上访人说,你别说告到中央,你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得转回来当地来由我查处,无形中中央政府变成了违纪犯法分子背后的保护伞,这就是爆发社会泄愤事件及对党和政府不满的真正原因。 人民上京上访是人民信任中央的一种体现,中央应该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要直接查处,决不能犯官僚当中转站,人手不够可以招聘,起初工作量会大些,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中央直接查处,各地就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各地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就不会产生访民。维稳必先维权,维权方能维稳,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单纯维稳,不解决具体的利益问题,是治标不治本,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久而久之还会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以触犯国家法律、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靠黑监狱、黑保安、黑打手等黑恶势力来维护的所谓“稳定”,不过是在营造幻象,这才是和谐稳定的真正敌人。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中共中央一定要知道,任何人伤害老百姓的人权就是等于伤害党的政权之逻辑。对打压上访的政法人员必须严惩不贷。另外,目前的信访制度对中央自身也很不利的,中央领导人若看不到听不到人民的状况与一个眼瞎耳聋的人无异,下面人干什么都不知道,就有被架空的危险。现在的中国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放任各地政法官员在中国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你说老百姓到何处说理?在这样的情况,社会的自卫不可避免。这种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反抗。再者,这种暴力往往是自发的尤其是在被迫之下的自发,所以也往往是不可预期的和不可控的。 政府应该把大量的维稳的人财投入到为老百姓维权上,化解社会矛盾,国家发展才能稳定,人民生活才能幸福,党的政权才能长久。 北京法健咨询服务中心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