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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医疗公有化或私有化,都会全部变质和腐化

陈中华:医疗公有化或私有化,都会全部变质和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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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没有最好,只有相对比较好而已。这着实考验某一种治理理念的水平先进与否。关于医疗体制的一个问题:到底是公费医疗好,还是普及私人医院好?全世界都在讨论,相信永远不会有定论,因为有各种利益纠葛。


香港和新加坡的医疗体制有其独特性和先进性;不过,新加坡的个别私人诊所的水平有待提高,收费也有探讨的空间。美国的医疗制度一直都有争议,因为穷人和富人的立场不同。英国的医疗也出现一些滥用的弊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一个人是穷光蛋的时候,就会追求某种模式;当他突然发达了,则会抛弃他本来追求的模式。这是人性而已。不论如何,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出现“医疗商业化”和“医院企业化”的现象,那都是很危险的、无知的。


因此,医疗不应该在“公有”或“私有”这个问题上无谓地争论,而是应该在法治化上前行。如果硬逼着医生在患者面前做药品的“推销员”,估计医患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正常反应模式之一。离开了法治化的方向,不论是公有化或私有化的医疗模式,都会全部变质和腐化。


那么,什么样的医疗模式对普罗大众最有帮助呢?,应该是在法治化下的公有医疗和私有医疗并存,公有的医疗童叟无欺一律免费。如果你想要高档一点的,那就自己掏钱去私有的医疗,当然是自己掏钱,而不是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机构里使用公款来肆意消费,然后开发票报销的那种特权待遇。


人类社会几千年的探索实践中,从正反两个方面反复证明,离开法治而直接追求那些我们认为更为重要的,更为根本的价值,反而事倍功半。比如放弃法治来追求发展,看似在走捷径,实际是欲速则不达。所以人类追求自由和幸福的生活,必须通过法治来实现。通过法治来实现人类幸福和自由的最大化。


法治中国是医疗事业千载难逢的时代背景和推进动力,医疗法治是法治中国必不可缺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加强医疗法治建设不仅是医疗工作面临的深刻变革,也是医疗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法治化,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不同的意义: 对于医生来说,它意味着执业行为的规范化,人身安全的保障;对于患者来说,它意味着可靠的解决纠纷的手段;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来说,它意味着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对于医改的决策者来说,它意味着整个医疗体系更加顺畅……。


医疗法治的精义在于“坚持以人为本”“行为规范理性”。建设医疗法治,以医疗法治推进医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以法治思维谋划医疗事业发展战略,以法治力量加强医疗治理体系建设,以法治准则规范医疗管理活动,以法治教育塑造新型医患关系,以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以法治精神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北京法健咨询服务中心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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