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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中国贫富差距、必须尽快解决

陈中华:中国贫富差距、必须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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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同志曾言,如果改革造成了两极分化,那改革就是失败的,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因为不平等这种状况正变得日益严重,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其他地方。90年代时,不平等还不是一个大家普遍讨论的大问题。里根和撒切尔时代有一个术语,叫做“涓滴经济学”,即认为政府不应该救助穷人,而应该让富人得到他们所需要的。通过经济增长使社会总财富增加,最终穷人也会受益。但现在,没人这么说了。因为这并没有发生,这是一个谎言。富人越来越富,而穷人越来越穷,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1978年以来,我国贫富分化加速,贫富差距问题逐步突出。这对社会稳定构成复杂而深刻的多重威胁。主要包括贫富差距问题不但影响社会心理,诱发社会不满情绪,容易生成社会不稳定的心理温床;而且影响社会秩序,诱发犯罪活动,危害社会治安;不但影响社会结构,容易生成不均衡甚至畸形的社会结构;而且影响社会制度,有损社会公正和政治权威,严重时甚至会危及国家安全和统一。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贫富差距问题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特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而紧迫的理论和现实课题。


  (1)贫富差距过大影响社会制度的公正性,削弱社会稳定的根基和支柱。公正,与正义是一个意思(在英语中同为justice)。就其定义而言,众说纷纭。但其基本意思是“公平正当”。“公平(却)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在其保守方面或在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神圣化的表现。” 即使进入社会主义阶段,由于还不可能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事实上不公平现象还不可能完全消除,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只能是历史的和相对的。在看到正义的相对性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公正(正义)的普遍性和重要性。这就是说,虽然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之前,正义只是相对的,但是它仍然有其普遍性或共性。也许人们很难说清楚“完美的正义是什么样子”,但人们也知道什么是明显有违正义原则的。一般认为,在现实社会中,正义是关于什么是公平正当的一种价值尺度,涉及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社会救济等。违背以上原则,就会在社会中产生不公平感、非正义感。 正义不但具有普遍性,而且极端重要,是社会稳定运行的根基性和关键性力量。“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著名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也强调正义的极端重要性,认为“正义则是支撑整个(社会)大厦的顶梁柱。倘若这顶梁柱被折断,人类社会这一庞大的组织系统……顷刻间便会土崩瓦解”。不但如此,正义是社会稳定的自主力量,“一个由一种公认的正义感调节的社会是内在地稳定的:如其他条件相同,促进稳定性的那些力量将(朝向某种极限地)日益增强。”如果一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过大,社会财富集中于极少数人手中,而处于社会下层的穷人阶层占有财富太少,必然会损害社会正义,引发人们的不满情绪,从而危害社会稳定。资产阶级学者阿瑟·奥肯在推崇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对“金钱购买权利和权力”表示担忧:“我为市场欢呼;但是我的欢呼不会多至两次。金钱尺度这个暴君限制了我的热情。一旦有机会,它会扫尽其他一切价值,并建立起一个自动售货机式的社会。”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权利平等是有宪法保障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是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致富速度有快慢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不存在先富者对贫困者权利侵犯的制度基础。但是,也必须客观地承认,现实生活中极少数极端富有者利用自己的财富和地位非法侵犯贫困者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公共政策的制订也时有发生,损害公平正义。


  (2)贫富差距过大有损社会制度的权威,特别是有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严重时甚至会引发政治冲突与动荡。据国外的有关研究,考察18个国家税前收入不平等(基尼系数)与死于政治冲突的人数之间的相关性,发现相关系数为0.34;考察12个国家的税后收入不平等(基尼系数)和政治冲突的相关性,发现相关系数为0.36。这说明贫富差距与政治不稳定之间的相关系数本身并不是很高。但是,特别警惕的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使经济上的不平等越发严重,与此同时,社会动员又在削弱这种不平等的合法性”,现代化的这两个方面合起来便很容易产生“政治动乱”。这就是通常所谓现代化过程中的伴随经济发展反而生成政治动乱的“悖论”。应该看到,1978年以来,我国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之路是英明正确的,有力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但也产生了财富的不平等分配问题。这一点即使是对市场经济推崇备至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等人也坦承:即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能够发挥作用并且效率极高,但也会带来收入分配的不公平问题。”如果没有政府的调控,“无管制竞争所带来的收入的随意性分布,就像在丛林中动物停靠暴力来捕获食物的后果一样”。 资产阶级学者阿瑟·奥肯在推崇自由市场经济的同时也认识到,“当富人与穷人间的物质生活水平如此悬殊时”,金钱对平等的政治权利的 “侵犯就会成为犬儒主义、激进主义和异化思想的重要来源。”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通过税收和支出政策等进行收入和财富再分配,对贫困阶层的救济与社会保障以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也是保障政治公平和权利的内在要求。在我国,这更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分配的问题大得很”,“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努力缩小贫富差距,既是巩固社会主义政权、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内在要求,又是协调各方利益矛盾关系、维护国家持续稳定的客观需要。


  (3)贫富差距过大会损害地区关系和民族关系,并损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严重时甚至会威胁国家的根本制度,危及国家安全与统一。我国是各民族平等、各地区平等的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为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根本政治制度之一。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并且很多地区是与外国接壤地带。因此,我国的地区间矛盾,实际也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同时,地区间矛盾、民族矛盾必然会反映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并影响国家的安全与统一。据统计,1980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人均GDP之比是1.8:1.18:1,2002年扩大为2.63:1.26:1。2002年后,地区差距扩大速度有所减缓,但差仍在继续扩大。地区间的贫富差距问题表面是经济资源分配问题,而根本上也是政治问题,差距过大容易引发地区矛盾和冲突,并有损国家统一。必须认识到,“如果一个国家内部地区差距过大,无论是富裕地区还是贫困地区都会产生不满情绪”。一方面,对于贫困落后地区而言,他们可能认为过大的地区差距和本地区的落后是由于中央政府采取歧视性的经济政策造成的,特别是资源原材料输出的落后地区会认为中央政府以廉价方式剥夺了自己区域内的资源,而他们又不得不以高价格使用发达地区的工业制成品,经济上“吃亏”很大;贫困落后地区还会认为过大的地区差距的长期存在是中央政府失职的表现,他们往往认为本地区状况得不到改善的原因是中央政府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同情和支持。另一方面,对于发达地区而言,他们可能不情愿长期承担对落后地区的援助任务,对中央政府要求其多交税的举措和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政策可能有抵触情绪;他们还可能认为贫困落实地区经济效益低下、观念落后、投资效益差,因此中央支援贫困落后地区是浪费资源的不明智之举,向落后地区倾斜的政策对自己是不公正的。这样,每个地区都希望中央政策的改变有利于本地区的利益,而任何一项新政策的出台可能都会两方面不讨好。长此以往,无论富裕地区还是贫穷地区,都可能逐步产生分离倾向。这样的先例很多,例如前南斯拉夫的斯洛文尼亚、前苏联的波罗的海国家(如立陶宛、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等,这些地区都是本国收入最高的,“他们都认为从母国分离出来是摆脱穷亲戚的一个好办法” ,从而率先宣布独立。[l]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小组对中国省地部级干部的抽样调查显示,分别有93.9%、89%的人认为地区差距过大,分别有83.9%、81.5%的人认为地区差距过大将导致社会不稳定,分别有16.1%、12.0%的人认为地区差距过大最坏时将导致国家分裂的灾难性后果。


  (4)贫富差距过大形成的原因和机制的不公平、不合理对社会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危害甚至更大更严重。我国的贫富差距问题不但有差距过大的问题,而且更有贫富分化的机制不公平、不合理的问题。据陈宗胜教授等研究发现,我国全国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正常收入的基尼系数不但总体上都略高于国家统计局的估算值,而且由于大量存在的非法非正常收入的影响(如偷税漏税、官员腐败、走私贩私等),全国居民、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收入的实际基尼系数,在1988-1999年期间因此而分别平均上升了17.82%、23.24%、31.86%。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财富分化的不公平、不合理原因和机制的意见很大,其中特别是对于利用公权力谋取个人和小集团私利的权力腐败问题,对于官商勾结瓜分国有资产的问题、对于行业垄断形成的不合理高收入问题,对于一些不法商人非法致富暴富等问题,不满意见更为强烈,极大地社会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损害了党和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形象和权威,损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削弱了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严重时还会危及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如果这些问题特别是腐败致富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就会大量滋生蔓延,国家的政治权威就会不断流失走弱,相应地阶层矛盾、地区矛盾、民族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就会不断发展,严重时最终将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安全与统一。从危害特别严重的腐败问题来看,腐败多发的态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并且呈在基层干部中蔓延和向少数高层干部渗透的双向发展特点。这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又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社会主义政权的政治基础、群众基础和经济基础都构成严重的现实威胁。在各种腐败中尤其又以少数高级干部的腐败危害最烈,“在‘高位’上发生的腐败,其作用可以远远超出那种行为的直接后果”,而其对社会制度的基本正义和道德行为准则的侵蚀则更为严重。


  透过上述的理论与实证分析,可以发现贫富差距问题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是全面深刻而复杂的。这种影响不但因贫富差距过大而引起,而且也因贫富差距形成的原因和机制不公平、不合理引起。这种影响是全面复杂的,既有对社会心理的影响,又有对面上的社会秩序的影响;既有对内部的社会结构的影响,又有对深层的社会制度的影响。这些影响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能否妥善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不但事关社会的持续稳定,而且更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必须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贫富差距不只是一个普通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进一步提高对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但要着力调控贫富差距拉大的趋势,采取措施逐步缩小贫富差距,而且更高着力解决贫富差距形成机制和原因的不公平、不合理因素,建立健全一整套公平合理的致富扶贫机制,促进和保障人们创造财富的活力,并保障财富的公正合理分配,真正从法律上从制度上促进不断提高全社会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并对其加以制度化整合,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以促进全国人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和谐,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北京法健咨询服务中心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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