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是经国家行政机关严格审批成立的法律咨询机构。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始终以 “专业立身、服务社会” 为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有资产人担保的情况下,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代理是指代理撰写诉状文书),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规定以合同为准。咨询电话:010-66182388、手机微信:13683233288。
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规定
一,交看案件咨询费。
能不能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和代理费的价格,必须要仔细看完案件资料后才能确定的。因为我们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和免费咨询后,有很多有理的无理的好奇的人都来或打电话咨询,我们无法一 一接待。即日起,网上和电话咨询的(看案件资料需要时间)每个案件最少收咨询费一千元(十分钟内),视频或现场咨询的每个案件最少收咨询费二千元(十分钟内)。咨询收费是为了防止无理告状的,我们仅做确实有理的案件,现在交的咨询费是否代理都不退。
二,咨询后,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有资产人担保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委托代理合同。
三,结案后,按照标的额的百分之十五左右比例交代理费。
能接受以上条款,请先交咨询费(看案件资料需要时间)并把案件的经过情况和诉求理由写一下、和裁判过的文书和证据的复印件用快递寄来,是否代理均不退,做成电子版发来也行。
收款单位: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
汇款账号:1115050104001155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庙城支行。
中心网址: www.bjzgfl.com 。
咨询电话:01066182388。
手机微信:13683233288。
电子邮箱:13683233288@139.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政法大厦B218室(中国政法大学北门对面)。邮政编码100088。
注意:
1.没有预约来的概不接待,司法机关收取的费用和邮寄费用,外出了解案情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等费用必须要先交。
2.下列案件不允许做风险代理(先代理后收代理费):(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五)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但以上案件和申诉的案件可以分阶段支付代理费(以合同为准)。
3.要求代写向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家信访局、各部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网、新华网、法治网、央视网、新浪网、网易网、搜狐网、腾讯网、凤凰网等有关政法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组织法学专家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需要另先交劳务费。

陈中华

陈中华,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先后担任北京中科创新国际医院院长、北京医大中西医结合医院疑难病专家门诊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公正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国际部顾问、北京市正义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顾问、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
法律顾问:陈光中

陈光中,1930年4月生,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刘革新

刘革新,先后就读于中国医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法医物证学鉴定人。现任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北京市正义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顾问。
法律顾问:黄太云
黄太云,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先后担任中国公安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杨立新

杨立新,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党校。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李文燕

李文燕,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中国行为法学会总干事、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卞修全
卞修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公正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先后就读于安徽大学、南开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公正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姚国建

姚国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太平洋大学。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