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救贪官就是救中国

陈中华:救贪官就是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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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中国打击腐败分子的力度确实在不断增大,可奇怪的是,贪官数量似乎反而上升,涉案金额也在直线飚升。除了近期众多情妇反水成了反腐败斗争不可小视的力量以外,小偷在反腐败中的作用也值得我们加以利用。我们更知道,这些年来,有地震“震”出的贪官,有楼房“塌”出的贪官,有豪赌“牵”出的贪官,有敲诈“讹”出的贪官,有大火“烧”出的贪官,有肇事“逮”着的贪官,有嫖妓“裸”出的贪官,有二奶“咬”出的贪官,有拆房“露”出的贪官,有他杀“牵”出的贪官,有矿难“砸”出的贪官……等等。不知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人间“轻喜剧”的背后,最终是让谁尴尬?



中国目前的腐败现象;1.官商勾结,贪官和商人联合疯狂的掠夺国家和人民财产,这种现象从乡镇到县市到处都有,新闻也不断暴光,我就不一一举例了。2,贪官为了一己之利出卖国家秘密,给国家造成严重政治和经济损失。3,贪官保护黑社会,和黑社会沆瀣一气,人民被黑社会凌辱伤害,甚至杀戮,有怨无处伸,有状无处告。例如重庆的前司法局长文强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使黑社会横行重庆。垄断合法和非法市场,连赌场也不放过,让起弟熄掌控。4,贪官为了金钱,让很多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猖獗,给人民身体带来严重损害,甚至夺取消费者生命,毒奶粉,假药品,让儿童,患者身受其害。前药监局长郑筱庾,掌握医药审批权,疯狂受贿,让无数假冒伪劣药品堂皇进入卫生系统,害国坑民,民怨沸腾。5,贪官买官卖官,让真正德才兼备的好干部不能够得以提拔,长期下去,贪官墉官成为干部队伍的多数,我们国家还有什么希望,我们的党还有什么希望,无数烈士用鲜血换来的红色江山,将付诸东流,人民和党员能不痛心。6,一些贪官,把妻子,儿女先送到国外,自己在国内捞钱,人民叫他裸官,他把贪污的金钱带去国外,享受荣华富贵,贪官和富人这样移民,将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官员腐败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历史上改朝换代均与官员腐败有关,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提起中国官场腐败,中国老百姓可以说个个咬牙切齿和深恶痛绝,中国官场腐败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基本已成为公开化,中国官场腐败为何变得越来越猖獗?难道说真的到了无药可治地步?任凭其继续发展下去?



不少专家学者在评论中国官场时,打了这样一个比喻,如果把中国官员全部拉出去枪毙掉,可能有个别是“冤死鬼”, 如果隔一个枪毙一个,说不定有多少是漏网之鱼全。中国官场已经到了这地步了,老百姓只有眼睁睁去看着了。这也说明了什么?说明当今中国官场腐败可怕性。



中国官场腐败的“重灾区”在哪个级别上,从倒下去的腐败官员不难看出,90%以上都是其在担任科(局)、处级岗位期间,大肆行贿受贿和买官卖官,犯事大都在其爬到省、厅级位子。中国官员被查处后,不知大家细心留意没有?一部分在其调离原工作地;一部分倒在“情妇”(二奶)身上;一部分倒在工程上(官商勾结)。



中国官场腐败最大的“怪现象”是什么?就是一旦一个官员倒下,后面总是牵出一大堆大大小小官员,中国官员腐败为啥难查处?难就难在一个小官员倒下,后面牵出的往往是比其级别大好几倍官员。比如:一个副省、厅级官员倒下,小至牵扯到省委书记、省长,牵扯到中央级官员是很正常的。好多官员倒台后,由于牵扯到的官员太多,没法再往下查了,最后都不了了之。如果继续严查下去,可能导致某些地方领导班子瘫痪。



有人这样评价当今中国官场,随着中央反腐败力度加大,地方贪官们也学得越来越聪明了,你查处贪腐力度道高一尺,我贪腐方式魔高一丈,让我不贪是不可能的,要贪就来个群贪、窝贪,大家都成了拴在一条绳子上蚂蚱,跑不我,你也同样跑不了,我在前面倒下,你在后面也要不了多久,难兄难弟捆绑在一起。造成上级明知其下属是个贪官,还千方百计去提拔重用,甚至越是贪官提升越快,真正踏踏实实为老百姓办事的官员,反而没人提拔重用。



近几年,从被查处的贪污腐败官员,他们几乎个个创造的都是“大手笔”,一贪少则几十万、上百万,上千万和上亿元已成家常便饭。阎海明何许人也?其人只是郑州市二七区二七区齐礼阎村的一个小小村支书。据《法制日报》2月7日报道,阎海明在担任齐礼阎村的村支书期间,借政府的拆迁安置政策,贪污受贿两千余万元。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对此案进行审理。一个小小村官竟然贪污受贿两千余万元,要不是受到查处,你敢相信这是事实?你不感到可怕吗?



中国还有多少贪官“潜伏”政界里?可以说是个未知数。也可以这样说,目前中国查处的贪官只是九牛一毛,被查处贪官对外公布的贪污受贿数字(钱物),也只是冰山一角,贪官们贪腐的数目,远远超过对外公开数目,这是不争的事实。提到官员贪污腐败这个话题,老百姓们个个磨拳檫掌,恨不得个个把枪毙掉才解恨,可是,近几年被查处的官员,又有几人被枪毙掉的?贪污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也只判个有期、无期、死缓刑。难怪老百姓对国家铲除腐败失去信心。



如果国家不拿出狠心铲除腐败官员,难道让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老一代缔造的新中国毁于这些贪官们之手吗。



我建议中共中央应开展一次严厉打击贪官污吏行动。但是在开展严打贪官之前.必须要来一次大赦贪官.若不给贪官一次出路.中国就不可能有出路。以前的贪官污吏,其实大部份还是因以前的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谁天生就会去贪污受贿呢?如果不让中国以前的贪官污吏放下包袱,他们天天担心被查处,无心执政,国家怎么发展呢?如果外国手里掌握着贪官污吏把柄,他以公布来威胁,中国的贪官污吏们怎么对外国强硬呢?如果没有切合实际的办法,天天只喊惩治腐败的口号,中国腐败问题怎么能得到彻底解决呢?对于怎么惩治腐败,我认为要有切合实际和稳妥的措施,以免造成官员恐慌国家混乱.1993年韩国“总统”金泳三以身作则,在腐败积重难返的韩国闪电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这场史无前例的反腐风暴中,数千名官员受到惩处,包括国会议员、法院院长、部门长官、空军和海军总长等高官显要,一度造成政局恐慌。中国如果经历这样的反腐力度,政治和社会能不能继续保持稳定的局面,是个很现实的问题。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之初,严惩警察腐败,三年间两百多名警员入狱,最终导致1977年香港警员上街冲击廉署。在此压力下,港督当夜颁布特赦令,要求廉署对1977年10月1日前的贪污行为停止追究。港督为了让廉署这个重要机构生存下去,做出的一次艰难但正确的让步。



既要破除官员的心理抵触又要避免社会动荡的现实考虑。如果人民不放过一次贪官污吏,那么后果很严重,这些大量的资本转移到它国,肥了敌国,当然他们情感上也不愿意流落他乡,愿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他们不愿意坐牢,就是他们坐牢,也只能增加人民的负担,更何况谁会傻到坐以待毙,如果人民不能原谅,就这么对峙下去,腐败一代接一代,人民最受伤,其后果就是经济趋向崩溃,最后受伤的还是老百姓,重新积累资本,还有消耗多少资源,多少环境的代价。如果人民原谅了,那么资本留在国内,或者流出的资本重新流入国内,无论怎样,他们的后人都会生活得很自在,这是现实,有钱哪里不能过好生活。我和大家一样恨贪官污吏,但不能意气用事,应当考虑到最有利于百姓着想,他们坐牢与不坐牢,我们人民又能得到什么,如果这些资本都留在国内,自然有利于人民,所以,我认为人民原谅更有利于人民,不过要有个条件,他们必须退回非法所得,希望大家理性思考这个问题。我认为;只有赦免以前的贪官污吏,才能惩治以后的贪官污吏.在法律上实行赦免制度:对之前的贪官污吏在规定时期内退还不法收入的,不论干部职级,不论问题大小,一律免除党纪、政纪处分,不追究法律责任,原政治、经济、生活待遇不变;对没有按期退还不法收入的,政治上,一律开除公职,并存档备案,永不叙用;经济上,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金;法律上,按刑法的最高标准处罚。



总归一句话;不管什么问题,用和平的方式解决总比用暴力的方式解决好.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最后一般总是两败俱伤的。目前中国的官员可以说是贪官污吏比清正廉洁多,解决办法无非二个,一个和平的方式一个暴力的方式。难道我们非得用暴力的方式解决吗?用暴力的方式解决就会引起贪官污吏带着贪来的财物逃向外国,还可能造成国家混乱的严重后果,遭殃的还不是我们国家和人民自已吗?为了国家的稳定.发出通告;对以前的贪污腐败.违纪犯法的官员.采取不惩处的办法.让他们30天内自首.交出以前的不法收入[可以设立一个公开退款帐号.让他们向公开帐号退款],不追究任何责任.不撤职.不公开,还要为其保密.解除他们的顾虑,对不自首的一定要严惩.其实现在这些贪污腐败分子,大部份还是因以前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谁也不会天生就会贪污受贿.违纪犯法的.给他们一次自改的机会.以免他们携款逃跑[出国].迫急了还可能给我们国家带来混乱的.为了国家的稳定及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这样做会得到全国人民及党政官员拥护和理解的.让现有的贪污腐败.违纪犯法的官员放下包袱,专心地执政,否则,他们天天担心受怕被查处,他们还可能天天只想怎么不被查处。那里有心执政呢?官员无心执政,国家怎么发展呢?政府怎么为人民服务呢?另外,他们不自首,查他们是不容易的。若不这样做.中国的贪污腐败问题永远得不到彻底解决的.赦免以后要制定新的制度预防腐败.新的制度应遵循以下八点。



1.期限过后,所有的官员[公务员包括所有的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公开财产,公开家庭成员情况,权力要受监督。



2.立法规定.按贪污受贿一万判刑一年计算,二十万以上包括二十万的判死刑。只有严厉的刑罚,官员才能望而生畏,不敢贪污腐败。做到清正廉洁。



3.要激励人民群众举报.按贪污受贿官员被查处金额的百份之五十奖励给举报人,[也许有人说奖励太多,我认其实不多,如果没举报人的举报,大部分贪官污吏是很难被发现的,且举报人是担着被打击报复风险的],另外,做好保护举报人工作.对保护举报人不当的司法人员要从严惩处,还要规定接受举报的司法机关应直接去查处.不能当中转站.转到当地去查处.转来转去往往又转回到被举报人手里去了,接受举报的司法机关一定决不能犯官僚主义.



4.司法机关还要主动出击.不能在机关里等着举报才去查处.另外,以后不要只抓大案要案.不抓小案.其实大要案都是从小变大的.这和一个人生病一样.小病不治变大病就不好治了.



5.立即更改法律法规.对自首的行贿人及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行贿人不要定罪.按一般的举报人对待并给予状励.对不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行贿人要与受贿人同罪对待。此举是解决行贿受贿问题的最有力措施.最了解受贿人就是行贿人!现在对行贿人的处罚比受贿人还严厉,简直就是逼着他们结盟!行贿若无罪,受贿人就会自危,怕行贿人过河拆桥而不敢受贿.行贿人也就无处行贿了.行贿受贿问题也就解决了。



6.建议;撤销各地纪检和监察部门. 只留中纪委监察部作钦差.成立一个真正有权的巡查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组成.不定时.不打招呼地到全国各地明查暗访.并有权直接查处各地各类党政官员的违纪犯法案件.此举一能克服各地党政官员天高皇帝远的思想.二能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三还能体现中央的权威,使中央的方针政策得以执行.这个钦差大臣之制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从古到今.好多大案要案,冤假错案.大都是钦差大臣出来才得以解决的.巡查组到地方时,要先暗访几天,然后通过各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暂驻地址.电话.方便举报人举报.这样也就是真正人民监督官员。上级监督下级才是真正的监督,无权的人民群众监督有何用?人民要借中央的权力监督党政干部行为.中央要使用人民的力量监督党政干部行为.才是真正强有力监督党政干部的。另外;中纪委和监察部应公开办公地址电话和网站邮箱,方便人民群众申诉,接到人民群众申诉后由中纪委和监察部直接派人去查处,同时要严惩捏造事实乱告者。



7.加强党政官员的思想教育及法律教育,让他们有执政无私为民的思想及知法守法。决不能让官员有做官是为了名利的思想,犯了法才知犯法的法盲。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加强人事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相互配套、约束有力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8.以后的司法机关要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下真正独立.不受地方任何干涉.也许有人会反对司法机关要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下正独立.那如果最高司法机关出现贪官污吏怎么办?我认为司法独立要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下独立为好.司法机关官员的权力不但要有人监督还要有人领导才能清正廉洁的。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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