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律师事务所工作制度

律师事务所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律所合法经营,结合律所经营实际和经验,经律所成员充分讨论,制定本工作制度,全体成员共同遵照执行。

一、办理案件代理和顾问业务要认真负责,与聘方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全面优质地履行办理案件代理和顾问业务合同的各项职责、提出的措施及意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代理聘方参加诉讼、谈判、仲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妥善处理,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

二、在办案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任何的办案结果,否则,由此造成投诉和退代理费由案件负责人全部承担。就是百分之百能胜诉,也不允许律师承诺结果,这是司法部的规定。

三、委托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致送有关机关,必须严格把关,及时保留收寄材料证据并向当事人群里发出寄出收到邮寄凭证,全程录视频留存(拍录邮递员和文件,然后发给当事人群和档案室)。当事人不是当场签名的,必须录视频发群里。寄出后七天内要把司法机关收到的证据截图发当事人群,每三十天向司法机关询问办案进度一次并在群里告诉当事人。否则,由此造成投诉和退代理费由案件负责人全部承担。

四、上班时间为每天8小时。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至18点。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上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每次罚款500元,请假的按照工资扣。工作日每天向主任汇报当天收案记录和工作情况及明天的工作计划一次。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五、律师要依法依规办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不得与当事人加微信私聊,有什么事必须在当事人群里公开说(以前加的必须删除),当事人的群微信要及时回复,工作日必须当天回复,沟通要文明。否则,由此造成的投诉和退代理费由案件代理律师全部承担。

六、任何当事人要求向案件的代理律师代收费用(转账或交现金),案件代理律师必须收了三天内转交律所,收现金的写代收条,以及代理律师的法律文书不得使用法律法规错误和有错别字。否则,由此造成的投诉和律所收不到代理费及退代理费由案件代理律师全部承担。

七、因有些当事人的人身和通信不自由,为了不误事和能及时收到司法机关的通知。控告起诉和申诉人的住所按身份证写(不得写联系电话和手机号),必须加写通信地址电话(律所地址电话01066182388手机13683233288)

八、本制度经工作人员签名后生效并实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工作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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