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中国应用运动方式,彻底解决腐败问题

陈中华;中国应用运动方式,彻底解决腐败问题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每当社会治安恶化,犯罪分子猖厥,中央就对刑事犯罪开展一次严打运动,每打一次,国家就稳定了十多年。现在贪官污吏十分猖厥,由单个贪官发展到群体贪官,由贪几万元发展到贪几千万元几亿元,党风政风每况愈下,清廉的人受到排斥打击,腐败分子越贪越升。党和政府威信遭受严重损害!目前的腐败问题已经到了官逼民反的程度,亡党亡国迫在眉睫,不用运动反腐不行了,中央应该对贪官污吏也开展一次严打运动,扭转目前危局。
   
   对某些问题较多、难度较高、矛盾较大的工作,如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威胁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及黑恶势力等等,偶尔施以“运动式集中整治”予以严厉打击,即被某些人指责为“运动式”的执法应属于有关方面的一种执法常态,也是实施其他各项工作的一种常态,是我们攻坚克难时经常采用的一种方式。此举无可非议。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因地制宜从现实出发,分散与集中并取、普遍与特殊兼顾,恰恰是辨证意识在工作落实中的体现,也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没什么可惊诧的。实施集中整治并不必然地等于平时懒政、没有治理和过后就松懈。
   
   显而易见,很多工作仅靠日常的治理是远远不够的。比如取缔黑、黄、毒、赌,打击凶杀劫盗的各种犯罪等工作,其矛盾多、困难大、牵涉面广、关系错综复杂、利益纠结缠夹;控拆遍地“开花”的违章建筑,整治蔓延的交通违章和“黑车”泛滥,制裁各类毒污假劣食品等,即便平时抓紧还应对不暇呢!哪容你去“不治”和“懈怠”?因而诸如此类的工作不仅需要平时的日常处置和治理,也离不开间或的突击和强力整顿。实际上,任何工作都不能满足于平时的“按部就班”,尤其是打击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的工作。必须突出重点带动全面,抓住主要矛盾顾及次要矛盾。很难想象,打击刑事犯罪只能循着某个一成不变的节奏或模式进行,而不允许有必要的“加速度”和随机应变。如果这样就太机械太教条,比“八股”还要八股了。
   
   “运动式”的集中整治即便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也比比皆是,成为一种规律性的体现。譬如一个家庭从周一到周五每天都打扫卫生,但周六还是要突击性地大清理一次,这样的效果更好。不能仅靠每天的清洁就行了。学生在每学期考试前都要集中复习以备应考,然而这决不等于学生平日里就没有去复习和考试。战争也是如此。有阵地战,也有运动战,不能拘泥于只许打阵地战、不许打运动战。打歼灭战时必须突破常规,集中优势兵力。若是平分兵力、各自为战,不说消灭敌人了,连自保都成问题。上世纪40年代末解放战争中的“三大战役”,就是对国民党反动军事力量进行“集中式”、“运动式”歼灭的典型例证。假设说我们只能按照一个月消灭5万敌人的“日常形式”去解决国民党军队,而不允许有集中优势兵力的大歼灭战、大运动战,岂不是太荒谬了吗?
   
   尤其在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控制违章建筑滋生和遏制道路交通违规泛化等方面,只靠平时的工作根本无法达成,因而必须辅以强力的突击扫荡,即集中力量于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空间里予以整治。而且违章建筑、车辆交通违规和刑事犯罪等的发生,也并非是循着固定的、一成不变的频次,它们也有着在流动人员激增、社会动荡、节假日等时节暴发的特点。面对这种短时间内突然形成的“犯罪潮”、“违章潮”和“违建潮”,只靠平时的日常治理能行吗?肯定不行!惟有大力度的集中力量的“运动战式”治理方可与之抗衡。除此别无他途。
   
   作为十分常见而又不可或缺的工作与行事方法,实施集中力量的“运动式”整治和打击犯罪是无可非议的。诚然,我们应该警惕和防止那种“一曝十寒”的情形,却也不能武断牵强地否定和指责“运动式‘严打’”并将之视为“平时懒政、不治和过后就松懈”,这两者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否定集中整治和“运动式”执法不啻是在否定一个卓有成效的工作方式,客观上等于是在抑制和消减工作的成效。不要计较和纠缠于外在形式如何,能产生效果才是硬道理。犯罪猖獗将导致民无宁日、国无宁日,甚至能毁掉我们的国家!如今有人置基本常识于不顾又跳出来攻击“对刑事犯罪的集中严打”,这已经不是什么新发明。早在重庆率先强力打黑之初,就有报纸大肆指责和攻击,并形成了一股“保黑护黑”为之鸣冤叫屈的逆流。但是,他们并没有能挽救重庆黑恶势力的覆亡命运。对于运动式集中整治和打击犯罪必须坚定进行下去,此乃保护人民根本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之所系。对集中力量整治和打击犯罪的否定与攻讦,既苍白无力又违背工作的基本规律,并至少在客观上助长犯罪黑潮的加剧和泛滥。
   
   中国腐败问题;1.官商勾结,贪官和商人联合疯狂的掠夺国家和人民财产,甚至打上打死与之据理力争的百姓,这种现象从乡镇到县市到处都有,新闻也不断暴光,不用举例。2,贪官为了一己之利出卖国家秘密,给国家造成严重政治和经济损失。3,贪官保护黑社会,和黑社会沆瀣一气,人民被黑社会凌辱伤害,甚至杀戮,有怨无处伸,有状无处告。重庆的前司法局长文强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使黑社会横行重庆。垄断合法和非法市场,连赌场也不放过,让起弟熄掌控。4,贪官为了金钱,让很多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猖獗,给人民身体带来严重损害,甚至夺取消费者生命,毒奶粉,假药品,让儿童,患者身受其害。前药监局长郑筱庾,掌握医药审批权,疯狂受贿,让无数假冒伪劣药品堂皇进入卫生系统,害国坑民,民怨沸腾。5,贪官买官卖官,让真正德才兼备的好干部不能够得以提拔,长期下去,贪官墉官成为干部队伍的多数,我们国家还有什么希望,我们的党还有什么希望,无数烈士用鲜血换来的红色江山,将付诸东流,人民和党员能不痛心。6,一些贪官,把妻子,儿女先送到国外,自己在国内捞钱,人民叫他裸官,他把贪污的金钱带去国外,享受荣华富贵,贪官和富人这样移民,将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官员腐败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均与官员腐败有关,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我认为:反腐不能永远在路上,更不能打持久的战争,反腐败应长痛不如短痛,来一次运动式的反腐行动,然后建设使官员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彻底解决官员腐败懒政问题。但可能会有人反对运动式的反腐,运动都是瞎折腾?
   
   运动都是瞎折腾?真的吗?文艺复兴运动、废奴运动、妇女解放运动、民族独立运动、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抗日救亡运动、扫盲运动、土地革命运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全民健身运动,等等等等,等等等等,是瞎折腾吗?
   
   换一个角度,如果说制度更重要,那么,我来问你,制度有区别吗?奴隶制和封建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有区别吗?或者这么问,独裁专制和民主自由有区别吗?如果你说没有区别,那么奴隶制和民主制就没有区别,你敢承认这个结论吗?如果你说有区别,天壤之别,那么,请你回答,这些制度的切换是自动的吗?
   
   即便是自动的,它也有运动啊,如果不是自动的,那么必然需要推动,而需要推动,则说明有阻力,推动力和阻力这时候便要较量,一方要搞运动,一方不让搞运动。不让搞运动的一方,必然强调制度,动不动说,这是祖宗的成法,为什么要变呢?奴隶主必然借口奴隶制来反对奴隶解放。


   奴隶解放就没有制度了吗?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之后,私有制变成公有制,难道公有制不是制度吗?资本主义是制度,社会主义也是制度啊,没有民族解放运动,殖民者赶不走,怎么建立独立自主的共和国呢?扫盲运动是扫除文盲的,知识分子无法垄断知识,这是大好事嘛,怎么能说瞎折腾呢?

   就哲学的观点看,任何新旧制度切换,任何新旧状态的转变都必然伴随着运动,没有运动就没有变化,没有正面的运动,就没有社会进步。只是有些运动进展的快一些,有些运动进展的慢一些。有些运动在制度内运动,有些运动在制度间运动。通过运动形成模式,锤炼模式形成制度,这是社会前进的基本步骤。谁反对运动,谁就是保守分子。

   毛泽东为什么经常搞运动?这不是毛泽东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中国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封建社会,中国世界第一。工业革命,中国跌入低谷。落后挨打,任人宰割。这时候只有各种各样的运动,大规模的、大幅度的社会运动才能让中国从落后的状态中走出来,消灭旧制度,建立新制度。

   好比力学定律,只有运动才有冲击力,速度快冲击力大,运动慢冲击力就小。冲击力这东西有冲击性,冲击性自然要伤害一些人,这也是社会规律,社会运动的阻力往往是制度、思想、落后势力,落后势力是有人组成的,人受了冲击自然恨的要死。但是,如果没有运动,保持了落后的制度好吗?

   新旧制度切换不是瞬间完成的,其中必然有争夺、反复、进步、倒退,所以当大的社会运动结束后,会有一些中型的运动出现。针对政治制度的运动结束后,会有一些针对经济、文化、思想的运动,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灵魂不变制度就无法巩固,好比地主被剥夺了土地,但是地主仍然念念不忘反攻倒算,那么胡汉山很快就可能回来。辛亥革命只革了皇帝的命,没有革地主、资本家、买办、大户人家、军阀的命,结果到了民国,即使有总统、议员、县长,整个社会还是腐败的一塌糊涂,阿Q还是阿Q。

   制度是通过运动形成的,也是通过运动巩固的,制度二字本身就意味着范式、模式、规矩、流程,而这些东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实践中形成的。开始的时候必然有一定的尝试性,通过尝试发现好的方法,尝试好比试验,不可能尽善尽美,但尝试的目标是寻求好的制度,所以就不能求全责备,求全责备是无理取闹。

   运动本身无可厚非,唯一的问题是这些运动是否必要,是否必要既包含科学判断也包括价值判断,被冲击且怀有私心的人自然说没必要,但从社会规律来看,也许是有必要,有没有必要可以讨论,将运动的价值一概否则却是错误的,将运动否定了怎么定义改革呢?改革不是运动?改制不是运动?关键是往哪个方向运动,形成什么样的制度。

   反腐败关系民心向背,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严重的腐败往往带来严重的社会危机,造成经济停滞、社会溃败,政权更迭。我国要保持党的政权和社会稳定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加大反腐败力度,来一次运动式的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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