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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国家信访局的上班时间,应向最高人民法院学习 国家信访局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关键纽带,承担着倾听民众声音、化解社会矛盾、守护公平正义的重任,其工作成效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对政府的信任度。然而,当下国家信访局在接待时间设置以及案件处理模式上存在明显短板,亟待改进。建议国家信访局在优化服务时间方面,积极汲取最高人民法院的成功经验,为民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现行接待时间不便民,亟需延长并优化
目前,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的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甲1号胡同 。接待时间安排如下:周一、三、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登记截止时间为上午11:00,下午4:00 );周二、四,仅上午8:00-11:30(登记截止时间为上午11:00)。
这样的时间设定,给从全国各地远道而来的群众带来极大不便,同时也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若是未能在登记截止时间前赶到,群众往往需要额外支付在北京的住宿费用,等待后续接待,这无疑增加了群众信访的成本。为了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建议国家信访局扩充人员配置,实行四班倒的轮班制度,实现全年无休、24小时全天候接待。这不仅能显著降低群众信访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更能充分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最高人民法院优化接待时间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处此前的接待时间也并非全天候,为周一、二、四、五全天,周三不接待 。但在看到我延长服务时间的建议后,迅速作出积极调整,如今接待时间统一为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这一改变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便利性。这充分表明,倾听民意并据此优化服务,不仅可行,而且十分必要。国家信访局作为直面群众的服务窗口,更应以此为榜样,展现出积极改进服务的决心和行动力,主动适应群众需求,不断优化自身工作机制。
“属地管理”转办模式存在根本缺陷,需重塑案件处理机制
国家信访局本应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关键依靠。然而,当前实行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模式,使信访案件层层转回属地处理,导致国家信访局在实际运作中沦为“收转局”,这种模式存在诸多严重问题:
• 自查自纠难见成效:将案件转回被举报对象所在地或其主管单位进行查处,本质上是让“自己查自己”,违背基本的监督常理,难以保证调查处理的公正性。这也使得一些地方官员有恃无恐,甚至口出狂言,你别说告到党中央国务院,你就是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是要转回来由当地查处,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群众对信访工作的信心。 • 维权渠道严重受阻:当群众发现通过正常信访途径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甚至在国家信访局门口或进京途中遭遇地方非法截访,如被监控、阻拦等,就会陷入“状告无门”的绝望境地,对政府的信任也会随之崩塌。
• 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这种绝望情绪极易催生极端行为。部分遭遇不公的群众可能会在无奈之下,绕过法律途径,采取自行执法、报复社会,甚至自杀性伤害无辜等恶性行为,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严重威胁。而通过侵犯公民权利,如将正常访民非法拘禁并冠以“精神病”之名,依靠“黑监狱”“黑保安”等非法手段来维持的所谓“稳定”,实则是自欺欺人,其本身就是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罪魁祸首。
改革方向:从“治标维稳”转向“源头维权”
信访工作的核心任务应当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即“维权” 。单纯地压制矛盾表象,追求表面上的“维稳” ,而不解决深层次的利益诉求,不仅无法真正解决问题,还会陷入“越维越不稳”的困境。只有将“维权”作为“维稳”的基础和前提,通过有效维护群众权益,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应将原本用于“维稳”的大量资源,投入到实际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这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之道。
具体建议:强化中央权威,实行直接查办
在当前只有上级才能管得了下级的情况下,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作用至关重要。针对信访案件的处理,提出以下建议:
• 摒弃简单转办模式:国家信访局必须彻底摒弃“收转局”的官僚作风,坚决杜绝将案件简单转回地方自查自纠的做法,避免因地方保护主义导致问题无法得到公正解决。
• 建立中央直查机制:国家信访局应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并领导国务院相关部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政法机关,对重大、复杂或涉及地方保护、官官相护的信访案件进行直接调查处理。初期,可通过招聘人员来应对工作量的增加。长期来看,这一举措将对地方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促使地方依法依规办事,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随着源头问题的减少,信访增量自然会下降,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循环。
• 严厉打击非法截访:必须严厉整治在国家信访局周边及群众进京通道上的非法截访行为,依法保障公民的信访权利,确保群众能够顺畅地表达诉求,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各级官员必须深刻认识到,任何侵害百姓合法权益的行为,都等同于在侵蚀党和国家的执政根基。党中央、国务院应将完善信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到战略高度,这不仅是惩治腐败、改善民生的重要环节,更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要且紧迫的基础性工作。改革国家信访局的工作机制,使其从“中转站”转变为真正解决问题的“终点站”,已经刻不容缓。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