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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面对陆丰王嘉禧案重重疑云,国家级的公检法应介入查处 当监控画面里,王嘉禧瘫倒在地、嘴角溢血的惨状在网络不断传播;当从“轻微伤”到“重伤二级”的鉴定天差地别;当死因从“脑瘤”到“脑疝”的随意更改,广东陆丰“王嘉禧案”已不仅是一个家庭长达7年的血泪抗争,更撕开了基层司法沉疴的伤疤,成为检验法治社会成色的试金石。 暴力殴打发生的瞬间,王嘉禧左侧身体瘫痪、次日凌晨被下达病危通知书,这分明是暴力犯罪的铁证。然而案件调查却如陷入泥潭:派出所取走监控硬盘后数据离奇消失,若不是家属提前备份,关键证据或将永远湮灭;打人者胡某秋身为派出所所长堂侄,本该立即回避的所长却拖延一周才表态,这黄金七天里硬盘经历了怎样的暗箱操作?更令人惊愕的是,官方“轻微伤”鉴定与权威机构“重伤二级”的结论形成刺眼反差,司法鉴定本应是科学严谨的标尺,此刻却沦为可以随意扭曲的橡皮图章。而王嘉禧离世后,死因认定的朝令夕改,将“人命关天”的严肃性消解成一场荒诞闹剧。 两名施暴者仅获一年半刑期的判决,与受害者被摧毁的人生形成残酷对比。王嘉禧的姐姐卖房举债、婚姻破裂,甚至因维权被拘留13天,这个家庭用近乎绝望的坚持,控诉着司法不公的冰冷。当权力可以干预证据、左右鉴定、模糊死因,当法律沦为庇护特权的工具,法治的根基便在悄然崩塌。 让当地司法机关改变自己作出的判决,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也是违背人性的。这背后有着深刻的人性根源。从心理学角度看,任何人都难以轻易承认自身错误,尤其是涉及司法判决这类关乎专业权威与职业声誉的事项。一旦推翻原有结论,不仅意味着此前工作存在重大失误,更可能引发对办案人员职业能力、甚至道德操守的质疑。更遑论,若案件背后存在权力干预、利益勾连,让既得利益者主动纠错,无异于“与虎谋皮”。这种人性与利益交织的困局,使得案件在当地难以突破重重阻力,唯有外部力量的强力介入,才能打破僵局。 这样的乱象绝非孤例。民间曾流传“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顺口溜,折射出司法腐败对公众信任的长期侵蚀。司法工作人员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导致无辜者蒙冤入狱甚至失去生命,这种腐败的破坏力远超经济损失——它摧毁的是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动摇的是政权的民心根基。历史早已给出警示:鲁庄公因“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凝聚民心赢得长勺之战;而清末司法腐败盛行,致使民众在列强入侵时冷眼旁观,加速王朝覆灭。这些案例无不印证,司法公正才是政权稳固、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 在当前只有上级才能管得下级的制度之情况下,面对“王嘉禧案”的重重疑云,公安部、最高检、最高院的及时介入已刻不容缓。公安部应彻查执法环节的权力干预,让调查回归公正轨道;最高检需发挥法律监督利剑作用,对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进行审视;最高院则要以审判监督职能为抓手,矫正可能存在的司法偏差。唯有三部门协同发力,才能穿透迷雾,还原真相。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更是防线的终极守护者。现实中,部分法官对法律的任性解读、随意判决,导致当事人陷入申诉怪圈,甚至引发极端事件。司法公正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关系每个公民生命、财产、尊严的具体保障。党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领导,正是为了防止司法权沦为独立王国,确保司法为民的初心不变。严惩违法乱纪的司法人员,推动司法改革,才能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口号变为现实。 当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与良知的拷问,当败诉者不再因不公而仇恨;当法官走出法院迎接的不是利刃而是鲜花,法治的光芒才真正照亮人心。期待“王佳喜案”成为一记重锤,敲响司法改革的警钟,让迟到的正义不再成为法治社会难以承受之痛。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