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国家应对律师协会的机制,进行审视并严格依法监管

陈中华:国家应对律师协会的机制进行审视并严格依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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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山东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鹏在朋友圈发文称,他因“私闯司法局”被跨省传唤,传唤后手机被抢走,衣服被扒个精光换成囚服,持续传唤8小时后才放出来。张文鹏曾因“举报深圳律协涉嫌逃税”一事而出名。

张文鹏的遭遇引发舆论关注后,青岛市公安局新闻科一位工作人员回复顶端新闻记者时称,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如若当事人认为办案过程有不妥或者有任何诉求,可通过相关渠道反映。

对于“私闯司法局”进而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罪名,张文鹏表示严重不服,表示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文鹏称,他去司法局是出示了律师证件才允许进门的,并未对工作秩序造成影响,当时在公共区域,没有进入任何办公室,也没有打扰别人。

3月23日晚,张文鹏对“私闯司法局被传唤”的事件发起了强硬回应,在微博上实名举报青岛市司法局涉嫌强迫交易。张文鹏在举报信中称,青岛市司法局勾结青岛市律师协会私自印发红头文件,要求申请律师执业许可的实习律师必须购买点睛网提供的网络课程。

不买网络课的不给办理律师证,点睛网向每个实习律师收取280元(每年收费金额不同),实习律师在被胁迫之下只能交钱。青岛市司法局作为律师许可的实施机关,利用办理律师证的职权强迫实习律师接受服务。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尽快追缴赃款,及时挽回全体青岛实习律师的财产损失。

可以说,这一次实名举报,张文鹏与青岛市司法局和青岛市律师协会,算是彻底撕破脸了。事实上,张文鹏与青岛市律师协会的恩怨,早就由来已久。

信息显示,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张文鹏曾在微博中多次炮轰青岛律协,他由此还因涉嫌“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等违规行为,被青岛律协立案调查。然而,被律协立案调查的张文鹏,并没有选择妥协。青岛律协要求调阅张文鹏案卷,律所强势回应!

2024年2月24日本所收到贵会《调阅案卷通知书》,称因对本所实习律师张文鹏涉嫌存在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等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向本所调取张文鹏**实习证之日起参与办理的全部案件卷宗,并要求于2月28日前提交。

对此通知要求,现回复、说明如下:

1、律所是接受实习律师实习并出具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责任主体,因此,如果实习律师涉嫌存在违反实习规定的情形,协会似乎应首先向律所通报有关具体违规事由,不应“越过”律所而迳行调查,律所的知情权、解释与申辩等权利,应得到保障。

2、既然已经立案调查,说明已经有了具体的违规事实,请结合具体事实说明需调取的具体案卷,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规则依据。

3、笼统地调取张文鹏领取实习证之日起参与办理的全部案件卷宗,显然已经超出调查所需要的范畴,是有罪推定的思维反映,欠妥,请斟酌。

4、卷宗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非依法定要求不应随意向包括协会在内的第三方提供。请理解。

5、不希望这样的调卷行为是奉命而行,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尽管这很山东!当然,这也会倒逼我们以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底线思维等做好事务所命运的相应安排。

最后,请协会履职过程中重温《律师法》第 46 条的规定,即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最后,本所愿意在法治、规则的基础上配合、参与相关调查。谨此回复、说明!

有关人员打电话给张文鹏供职律所的主任,让张文鹏“自行删除微博”时,张文鹏非但不删,还认为律协是滥用职权,发帖“坚决反对,公开谴责”,提醒律协不要“肆意妄为”。

公开资料显示,张文鹏从2018年7月份开始在深圳一律所开始实习,到如今的在青岛律所实习期满,已经五年多了还没有拿到律师证。在其他人看来的,不过是走个程序而已的实习律师考核,如果按视频和其律所领导说的那样,张文鹏很可能从此再也拿不到了。之所以如此的另类和困难,用其律所的领导话是,“我们分析可能与其之前与深圳市律师协会之间的纠葛有关,或许与其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

张文鹏2019年参加深圳律协组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理由是,“气质不佳、形象邋遢、不穿正装、法律功底不扎实、穿皮鞋不搭配黑色袜子、不够自信、逻辑思维差”等,被要求延长实习期6个月。

其实,实习律师不是律师,不属于律协自律范围。《律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实习律师不是律师,不是律协的会员,当然不属于律协自律的范围。

张文鹏愤而将深圳市律协告上法庭,法院以经过司法审查认为合法有效的《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驳回了张文鹏的全部诉讼请求。之后,张文鹏又以深圳市律协组织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每人收费两千元但没有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为由,向税务机关进行了举报。基于以上事由,张文鹏被所在的律所扫地出门,也就没有了在当地继续律师实习的机会。

经过张文鹏的不懈举报,2020年8月31日,深圳市告知其,经过查处,决定查补深圳律协税款及附加75万多元、罚款2万多元及滞纳金。(以上事实经过,“九派新闻”曾经发过专题报道)以上经过,也就是张文鹏在视频里说的,经过他们四年的努力,深圳实习律师已经不再需要缴纳培训费了。

在张文鹏因实习面试考核不通过而选择起诉深圳律协之时,网上支持其者甚众,甚至誉其为“历史第一人”,但也曾有“行业的搅局者必然在行业中没有可容身之处”的文章,以过来人的身份公开劝及警告其及不要这么做了,不要被网上那些“只有在安全的时候才是勇敢的”虚假“支持”所欺骗,否则“结局一定是这样的,没有第二种可能”。

真如这篇文章说的,难得的找到了包容和支持其律所,还是没有改变拿律师证困难重重的结局,尽管不少跟他接触过的人及资深律师,公开称其完全具备一名律师的所有条件。

如果当初张文鹏对律协面试不通过标准不提出异议,对律协收取实习培训费的事情选择服从“潜规则”的话,是不是现在早就是一名律师了?这里就引出一个问题,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律师?成为一名律师的真正标准是什么?

连涉及到自身、从事行业合法权益的事项,都不得提出异议,或是提出异议就视为异类的话,还如何能令人信服的成为一名《律师法》要求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律师呢?

不管是其因面试不通过而起诉律协,还是投诉律协涉嫌偷税漏税,这些可以构成不准其实习面试的理由吗?如果真是如此的话,会不会造成基本的律师连自身权益都不能维护,何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质疑呢?律师行业的社会评价,真的没有同业者在乎了吗?

不管是普法宣传,还是律师们自许,都是倡导别人有了纠纷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律人的走法律途径。没有任何依据的,就让当了五年多实习律师的张文鹏拿不到律师证,再引发一轮的行政诉讼,这不是给网红乃至广大网友提供抨击的事例吗?真的不知道,这些法律人是怎么想的,真的不顾及法律人的社会评价了吗?

律师与律协的争议,除了考核、惩戒之外,还有会员费的争议,律师对不匪的会员费也是骂声不断。每年省市两级律协都要向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收取不菲的会员费。以上海为例,2017年每家律所需要向律协交纳20000元以上的会员费,每个律师至少需要交纳650元以上的会员费。

江苏省律协和南京律协每年向每家律所收取至少13800元会员费,向每名律师收取2500元会员费。这对不少律所来说,是笔不少的支出。说是会员费,其实是强制交费。因为法律规定律所和律师必须加入律协,而加入律协则必须缴纳律师费,否则无法继续执业。

这笔不菲的会员费收费到底有没有依据?收费去向如何?目前都令人质疑。会员费的前身是律师管理费,由司法局直接收取。后来由于有些律师不老实,频频起诉司法局乱收费,司法局被告得多了,想了个办法,转为律协收取会员费。这样自己不粘锅,钱又收了上来了。

张家慧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先后共有18名律师直接或间接向张家慧行贿超过2000万元。这18名律师中,包括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涂显亚、吴镇等人。山东省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张金海,在被举报“向官员行贿”多年以后,终于“主动”辞去了青岛律协会长之职。

我国司法部有吴爱英和傅政华二任部长违纪犯法而落马国家对律师协会的机制进行审视,以确保其公正和合法性。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专业组织,应当以维护法律尊严和职业权益为宗旨,而不是过度追求处罚和打压。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对党对国对人民危害极大。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能让该死的人不死该活的人不活。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

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未来奠基者,不可使其从宽而入窄;为当下奋斗者,不可使其淹没于尘埃;为民谋福利者,不可使其奋战而孤军。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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