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充分发挥人大权力的作用,实干担当回报人民的信任

陈中华:充分发挥人大权力的作用,实干担当回报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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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承载着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使命。其依法行使的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力量。充分发挥人大权力的作用,不仅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的关键保障。

一、以科学立法筑牢治理根基,让权力在立规矩中彰显价值

立法权是人大的首要职权,是国家治理的源头活水。发挥人大立法权的作用,核心在于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让法律真正成为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准绳。一方面,要聚焦社会发展的痛点与民生关切的焦点,主动回应时代需求。例如,针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安全、平台垄断等新问题,人大应牵头开展专项立法调研,广泛吸纳企业、专家、普通民众的意见,制定兼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划定边界;面对老龄化加剧带来的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等民生难题,通过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医保报销机制,让法律真正贴合群众的急难愁盼。另一方面,要打破立法的部门化倾向,强化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以往部分法律法规存在重管理、轻服务”“重权力、轻责任的问题,根源在于立法过程中部门利益渗透过多。人大应通过建立立法项目征集、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等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确保法律条文既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又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让每一部法律都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二、以精准监督守护权力边界,让权力在查实效中规范运行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人大的监督权正是确保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国家机关依法履职的利剑。发挥人大监督权的作用,关键在于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让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监督对象上,要聚焦一府一委两院的重点工作,紧盯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例如,针对政府的民生工程,人大可通过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方式,跟踪项目进度、核查资金使用效率,对未达预期的项目要求相关部门作出说明并限期整改,避免形象工程”“半截子工程浪费公共资源;针对司法机关的司法公正问题,通过开展个案监督、旁听庭审、听取司法公开工作汇报等形式,督促法院、检察院规范司法程序,防范人情案”“关系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监督方式上,要推动程序性监督实质性监督转变。以往的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常规监督方式,容易陷入听汇报、看材料、提建议的流程化困境。人大应创新监督手段,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工作进行独立评价,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财政预算执行、民生政策惠及面等进行动态监测,让监督更具客观性和针对性;同时,建立监督整改回头看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程序,确保监督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以科学决策凝聚发展共识,让权力在定大事中体现民意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代表人民对国家重大事务进行决策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到区域发展方向、公共资源配置和群众切身利益。发挥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作用,核心在于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重大决策真正体现人民意志、符合客观实际。一方面,要明确重大事项的边界清单,避免该定不定越权决策。人大应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重大事项决定的范围和程序,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财政支出、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如跨区域交通项目、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举措(如重点流域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等纳入清单,确保政府在作出此类决策前必须提请人大审议,杜绝拍脑袋决策。另一方面,要拓宽民意参与决策的渠道,让重大决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审议重大事项前,人大应通过网络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例如,在审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不仅要征求专家学者的专业意见,更要走进社区、工厂,了解普通市民对交通拥堵缓解、公园绿地建设、教育医疗资源布局的需求,让规划方案既符合城市发展规律,又充满人间烟火气;在决定重大财政资金投向时,通过公开预算草案、举办预算听证会等形式,让群众清楚钱花在哪、花得值不值,实现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四、以规范任免夯实履职基础,让权力在选好人中赋能担当

人事任免权是人大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保障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的重要职权,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效能。发挥人大人事任免权的作用,关键在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把德才兼备、为民服务的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一方面,要严把入口关,完善任免程序。人大在审议任免事项时,不能简单画圈投票,而应通过任前审查、任前发言、投票表决等环节,全面了解拟任人员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廉洁情况。例如,要求拟任政府部门负责人在人大常委会上陈述履职思路、回应委员提问,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更直观地判断其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对拟任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重点审查其法律职业资格、办案业绩、职业操守等,确保司法队伍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要强化任后监督,避免一任了之。人大应建立任免人员履职评议制度,定期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估,重点考察其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等情况,评议结果作为续任、免职、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人员,依法启动免职、撤职等程序,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督促被任命人员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以实干担当回报人民信任。

五、以密切联系群众激活权力本源,让权力在接地气中永葆活力

人大权力的根本来源是人民,发挥人大权力的作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大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一方面,要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让代表成为民意代言人。通过建立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进社区等活动,推动代表常态化联系群众,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将其转化为立法建议、监督议题、决策参考。例如,基层人大代表可通过走访农户,收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问题,形成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出台专项治理方案;企业界代表可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出优化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政策的议案,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另一方面,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落实。人大应通过公开审议报告、直播专题询问、发布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让群众全方位了解人大工作;建立意见建议办理反馈机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督促相关部门限期办理并公开结果,让群众感受到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反馈有成效,从而增强对人大权力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发挥人大权力的作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也需要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工作,更需要全社会形成尊重和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唯有如此,才能让人大权力真正成为维护人民利益、推动社会进步、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人大发挥作用,既要靠党的领导保驾护航,更要主动将党的要求贯穿履职全过程,通过依法履职体现党的领导、落实党的部署,实现党的主张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人大作用,本质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这一实践不仅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更为国家治理提供了稳定高效的制度保障。从实践成效来看,在党的领导下,人大通过科学立法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通过有效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通过重大事项决定凝聚了全社会发展共识,确保国家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通过代表工作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当前,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新任务新挑战,人大更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持续发力,既要当好党的主张的转化器,又要当好人民意志的代言人,更要当好国家治理的助推器,以高质量履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人大力量。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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