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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各级法院应当不折不扣落实,中共中央对审判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的发布,如春风化雨,为新时代审判工作锚定了航向、明确了路径,既是对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化拓展,更是以司法现代化护航民族复兴的战略擘画。审判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质效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意见》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遵循,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新时代审判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最坚实的政治保障。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利益纠葛面前,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审判机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不受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等干扰,真正做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从破解“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误区,到攻克“执行难”等司法顽疾,实践反复证明,党的领导是破除司法体制机制障碍的“金钥匙”,能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合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穿透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
严格公正司法是《意见》的核心要义,彰显了司法服务大局的主动担当。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意见》精准聚焦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等关键领域:严惩金融犯罪筑牢市场“防火墙”,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活创新“源动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发展“生态圈”,让司法裁判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导航仪”。在维护高水平安全中,《意见》剑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突出犯罪,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到深化扫黑除恶,从加强执纪执法衔接到完善社会治理机制,用司法手段筑牢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提升审判质效的“关键一招”,《意见》对此作出系统性部署。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抓住了改革的“牛鼻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既赋予法官依法裁判的权威,又以权责统一倒逼责任担当,院庭长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型,更以“头雁效应”带动审判质效整体提升。通过更高层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让司法裁判尺度更稳定、司法公信力更坚实。
司法的温度与文明,在人权保障与司法公开中充分彰显。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到轻微犯罪记录封存,从非法证据排除到国家赔偿制度完善,《意见》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融入司法各环节,让庭审真正成为查明事实、保障诉权的“公正舞台”。司法公开的深化更打破了司法神秘主义,裁判文书、庭审活动、执行信息的阳光化,既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又以“看得见的公正”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需要新担当。《意见》为审判工作绘就了宏伟蓝图,而将蓝图变为现实,关键在于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唯有如此,才能让审判工作始终与时代同频、与民心共振,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法治中国最鲜明的标识。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