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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不实行民主法治,贪官永远抓不完
长期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旗帜鲜明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查处了一批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成绩有目共睹、深得民心。 但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部分领域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仅靠事后惩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让官员真正敬畏人民、敬畏法律的制度体系。 这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官由民选、法由民立”的民主法治逻辑。中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即“党主民主”——由党主持和领导人民行使选举权与立法权,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只有让人民真正成为官员的“命运决定者”,让官员的任免权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权力运行的逻辑:当官员的乌纱帽取决于人民的认可,他们自然会摒弃官僚主义、杜绝腐败行为,全心全意、大公无私地为人民服务。 这正如最朴素的道理: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权在谁手中,他必然要为谁负责;官员由人民选举,就必然对人民负责,否则就将失去人民的信任与岗位。 民主政治绝非“洪水猛兽”,而是党长期执政的“压舱石”。 当前,党内少数人对民主政治存在误解,认为推行民主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实则恰恰相反——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实行民主法治,本质上是让党和政府的工作始终“听人民的话、按人民的意愿办事”,通过人民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官员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不作为。 任何制度都可能存在漏洞,但民主政治制度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发现的、最能有效遏制官僚腐败的制度:它以人民监督为“探头”,以法律制度为“笼子”,既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权力滥用,又能从源头减少腐败滋生的空间,最终实现“人民满意、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共赢局面。 反腐败斗争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不能仅停留在“查处个案”的层面,而要向“构建制度防线”的深度推进。唯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党主民主制度,让民主与法治成为遏制腐败的“双轮”,才能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让官员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让党和国家的事业始终沿着符合人民意愿的方向稳步前进。 原中国政法大学公正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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