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鸡西市财政局长李传良,贪腐程度令人触目惊心

陈中华:鸡西市财政局长李传良,贪腐程度令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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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9 17 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没收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违法所得及孳息。这一案件的宣判,再次彰显了我国打击腐败、维护法治的坚定决心。

李传良身为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本应以身作则,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贡献力量,却背离了初心使命,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其涉案金额之巨、犯罪手段之多、影响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据披露,李传良侵吞、骗取公共财物约 29 亿元,受贿约 4892 万元,挪用公款约 1.1 亿元,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 7325 万余元,案发后更是有多达 14 亿余元资金被扣押、冻结,1021 处房产被查封。如此庞大的贪腐数额,不仅是对国家财产的严重侵害,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践踏。

李传良的贪腐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他曾被当地干部群众认为是防止贪污腐败的一道铜墙,甚至还曾举报时任鸡西市委书记违规报销家人差旅费行为,然而这一切却只是他的障眼法。实际上,他在背后却干着违法乱纪的勾当,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让民众对政府官员的信任度受到极大冲击,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性和美誉度。

从法律层面来看,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传良的违法所得进行没收,是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的正义之举。这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匿到何处,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这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示范,彰显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完善。

李传良逃匿境外试图躲避法律制裁,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的外逃并不能让他逍遥法外,相反,只会让他在异国他乡背负着沉重的心理负担,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我国一直以来都在积极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随着国际合作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外逃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李传良也必将迎来他应有的惩罚。

李传良贪腐案是一个深刻的警示,它告诫所有公职人员,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任何试图利用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历史的审判。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公职人员真正做到清正廉洁、执政为民。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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