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建议立即对赖清德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

陈中华:建议立即对赖清德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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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史,始终贯穿着“大一统”的历史主轴。从秦汉“书同文、车同轨”的制度整合,到历代王朝对边疆的有效治理,统一不仅是政治实践的目标,更是维系文明延续的核心纽带。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镌刻于历史长河的铁律,是被国际社会公认的法理事实,更是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的根本前提。然而,赖清德长期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不仅多次公然自称“台独工作者”,更以实际行动挑战“大一统”历史传统与法律底线,其一系列行径已严重触犯法律红线,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构成重大威胁,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与法律支撑。

一、台湾是中国领土的历史经纬与法理基础不容置疑

台湾属于中国的地位,早已由数千年“大一统”历史进程和多项国际法律文件所明确确立,具有不可撼动的合法性。

从历史维度看,台湾与大陆的联系源远流长,是中国“大一统”疆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古学证实,台湾先住民源自大陆迁徙。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归属,早已被历史与法理双重确认——三国时期,吴国派卫温率船队抵达夷洲(今台湾),留下最早的官方记载;隋朝政府曾三次派兵到达台湾,持续深化两地联系。南宋时将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兵戍守,元朝正式设立澎湖巡检司实施行政管辖,标志着中央政府对台湾地区管辖的开端。1662年,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让这片土地重回祖国怀抱;1684年清朝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1885年升格为行省,进一步巩固了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行政地位。即便1895年日本通过《马关条约》非法窃取台湾,台湾同胞仍持续开展反侵略斗争,坚守中国认同。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受降仪式,正式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完成了台湾回归祖国的法律与事实程序。

从法律维度看,台湾的中国属性有着坚实的国际法与国内法支撑。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的台湾、澎湖列岛等中国领土必须归还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重申此条件必将实施,日本在投降条款中对此郑重承诺,这些文件共同构筑了台湾属于中国的历史法理防线。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以压倒性多数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其核心前提便是“台湾属于中国”,联合国秘书处法律意见更明确指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国内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反分裂国家法》进一步强化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法律责任。目前,183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均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构成国际社会普遍共识。

二、赖清德“台独”分裂行径事实确凿,自我供认不讳

赖清德的“台独”本质早已通过其言行暴露无遗且持续恶化,其行为完全是对“大一统”历史传统、历史事实与法律准则的公然挑衅。

他对“台独”立场的宣称具有长期性和明确性:20179月就任台行政机构负责人时,便在台立法机构公然声称自己是“主张‘台湾独立’的政治工作者”,自诩“务实的‘台独主义者’”;20183月至4月间,又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确实是‘台独工作者’”,其分裂立场昭然若揭。即便在选举期间试图淡化立场,过往言论已成为无法抹去的“台独”自白。

在行动上,赖清德将“台独”言论转化为实质分裂行径。他在所谓“双十”讲话及就职讲话中,公然歪曲《开罗宣言》、联大第2758号决议等历史法律文件,宣扬“两岸互不隶属”的“两国论”,虚构“台湾主权”。上台后大肆煽动“反中抗中”情绪,与“心战大队”等谋“独”势力呼应散播分裂思想。更具危害性的是,他推进“以武谋独”,将防务预算提升至GDP3%以上,计划2030年前达到5%,把台湾民众绑上“台独”战车;同时频繁勾连外部势力,甘当反华棋子,企图借助外力分裂国家,已成为台海和平的最大威胁,完全符合“台独”顽固分子“罪行重大”的认定标准。

三、立案侦查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对赖清德立案侦查完全于法有据,是维护法律尊严与“大一统”历史传统的必然要求。

《反分裂国家法》为惩治“台独”分裂行为划定了清晰红线,明确禁止任何分裂国家的行径。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以分裂国家为目的宣扬“台独”主张、勾连外部势力的,应以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即适用我国法律,无论“台独”分子身处何地,我国司法机关均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且逃避侦查的将终身追责。赖清德多次自认“台独工作者”,通过言论宣扬分裂思想,通过行动推进分裂计划,其行为已涉嫌分裂国家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完全符合立案侦查的法定条件。

四、立案侦查是维护法治与和平的必要举措

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是维护国家法治权威与“大一统”历史主轴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决定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此前大陆公安机关已对“资通电军”“心战大队”等“台独”势力采取执法行动,彰显了依法惩“独”的坚定决心。赖清德作为多次自曝身份的核心“台独”分子,对其立案侦查,是以其自我供认的言论和实质行径为铁证,延续精准打击“台独”分子个人的有效实践,能形成强大法律震慑,遏制“台独”分裂气焰。

从维护台海和平角度看,赖清德的“台独”言行已让台海局势面临更高风险。只有依法严惩这类“台海危机制造者”,才能打破“台独”势力的嚣张气焰,让民众认清“台独”即绝路的现实。这既是对国家核心利益的坚决捍卫,也是对两岸同胞根本福祉的切实保障,更是对“大一统”历史传统、历史事实和战后国际秩序的坚定维护。

综上,中华民族“大一统”历史主轴不可撼动,台湾是中国领土的历史与法律地位不容置疑,赖清德多次自认“台独工作者”,其分裂行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涉嫌严重刑事犯罪。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法治尊严,强烈建议有关部门立即依法对赖清德启动立案侦查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筑牢法治屏障。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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