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国家应当设立政法服务中心,从源头上解决立案难的问题

陈中华:国家应当设立政法服务中心,从源头上解决立案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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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部门很多,司法机关也多,例如县: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县委党校、编委办、残联、法院、检察院、政府办、信访局、公安局、粮食局、人社局、社保局、民宗局、审计局、统计局、司法局、民政局、档案馆、科协、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开发区示范办、发改局、财政局、科技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贸促会、供销社、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城管局、城投公司、卫生健康局、两违办、交运局、运管所、农业农村局、经管局、林业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环保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管委会、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医保局、融媒体中心、劳动就业局、开发办、税务局、公路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气象局、公积金办事处......

在基层治理实践中,部门林立、权责交织是群众办事面临的突出困境。仅以县域行政体系为例,各类党政机关、司法单位及服务机构就多达数十个,从县委办、人大办等核心决策机构,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机关,再到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乃至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公用事业单位,庞大的机构网络让群众陷入办事不知找哪家、维权不知投何处的迷茫。尤其是在涉及权益纠纷、违法举报等司法诉求时,县委办、纪委监委、信访局、政法委、公检法等多个部门都可能与诉求相关,这种权责边界的模糊性,往往成为群众维权路上的第一道门槛

政务服务中心的设立,曾为破解办事难提供了重要解决方案。作为集中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服务事项的综合性平台,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一门受理、集中办理的模式,有效整合了行政部门的服务资源,大幅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让群众告别了多部门跑、重复提交材料的困扰。其对进驻窗口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规范考核机制,切实筑牢了为民服务的行政阵地。然而,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仍集中于行政事务领域,对于群众迫切需求的司法诉求,尤其是立案控告、权益救济等核心问题,却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当群众面临劳动争议、财产纠纷、人身伤害等需要启动司法程序的情况时,依然会遭遇信访推司法、司法推信访”“公安转法院、法院转检察的推诿困境,政务服务中心的现有职能无法填补这一司法服务空白

立案难始终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痛点,作为司法程序的总开关,立案环节的梗阻直接导致群众有冤无处诉、有理无处讲,不仅损害司法公信力,更可能激化社会矛盾。部分群众因诉求长期得不到回应,甚至采取自行执法”“极端报复等违法方式宣泄情绪,既危害社会稳定,也违背法治精神。破解这一难题,亟需构建一个专门化、集约化的政法服务体系——设立覆盖国家、省、市、区县、镇乡五级的政法服务中心,正是从源头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举措。

政法服务中心的核心价值,在于打破政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与权责壁垒,构建一站式受理、精准化分流、全流程监督的司法服务模式。具体而言,这一体系的构建需从三方面着力:

其一,构建全覆盖的服务网络与统一化的受理渠道。在纵向层面,建立从国家到乡镇的五级政法服务中心,实现司法服务的层级贯通;在横向层面,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的核心职能,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同时,设立全国统一的政法服务热线100,群众无论是通过电话咨询、线上提交材料,还是直接到实体中心反映诉求,都能获得一口受理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对群众诉求进行初步核查、分类登记,根据案情性质精准分流至对应办案单位——刑事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民事纠纷引导至法院立案,行政监督事项转至检察院,确保群众只跑一次、诉求精准落地,从根本上杜绝政法机关之间推诿踢皮球的现象。

其二,以阳光政务保障司法服务的透明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法服务中心需建立健全诉求办理公开制度,对群众诉求的受理时间、分流去向、办理进度、处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全程公示,通过线上平台、线下公告栏等多种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同时,定期发布政法工作动态、典型案例解析、法律维权指南等内容,帮助群众提升法治意识,明晰维权路径。领导干部更应树立群众事无小事的理念,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将政务公开与司法公开深度融合,让每一起诉求的办理都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其三,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筑牢司法权力的制度笼子。政法干部的履职成效,直接关系到司法服务的质量。要扩大群众在政法干部监督管理中的参与范围,在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核谈话等环节,明确群众代表的参与比例,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群众意愿。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监督热线、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政法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接诉即查、限时反馈的处理机制。同时,将群众满意度与干部晋升、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引导政法干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履职理念,切实发挥人民公仆的作用,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谋幸福。

从政务服务中心到政法服务中心的制度延伸,本质上是治理理念从管理便利群众便利的转变。政法服务中心并非简单的部门叠加,而是通过职能整合、流程再造、监督强化,构建起一套诉求有人接、分流有人管、办理有监督、结果有反馈的闭环体系。这一体系既能破解立案难的现实困境,让群众的司法诉求得到及时回应;更能重塑司法公信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状告无门的社会矛盾,筑牢法治社会的群众基础。

东方政法服务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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