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司法公正才能彻底杜绝人民,自行执法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陈中华:司法公正才能彻底杜绝人民,自行执法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1747744260425422.jpg

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抽象的口号,而是政府存在的根本宗旨,为民解忧、解困、解难更是写入职责清单的法定义务。群众的合理诉求,本质上是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盼,是政府履职尽责的核心导向。对这类诉求的任何推诿、拖延或漠视,都不仅是工作作风的缺失,更是对政民信任纽带的割裂。当群众在正规渠道中求告无门,绝望便会逐渐侵蚀理性,极端行为的种子随之萌发,最终不仅会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更会将政府推向舆论漩涡的中心,陷入治理困境。2011年江西抚州“5·26”爆炸案,正是这一治理风险的惨痛注脚。

回望这起悲剧,制造者钱明奇绝非传统意义上穷凶极恶的暴徒。他有家庭、有儿女,怀揣着普通人对生活的基本追求;即便只接受过三年基础教育,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仍努力学会上网、开通微博,尝试用新时代的沟通方式寻求帮助。更令人唏嘘的是,在爆炸发生的危急时刻,他曾高声提醒无关人员远离,这份残存的良知,更反衬出其走向极端的无奈与悲怆。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渴望通过合理途径解决问题的普通人,最终却成为了悲剧的制造者。2011526日上午918分至45分,短短27分钟内,钱明奇在抚州市检察院停车场、临川区行政中心西楼一楼及临川区药监局旁接连制造三起爆炸。爆炸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的惨重后果,钱明奇本人也在爆炸中身亡,酿成了抚州历史上最严重的恶性刑事案件之一。

悲剧的根源,源于一桩持续十年的拆迁补偿纠纷。因修建公路需要,钱明奇的自有房屋被拆除,但他对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始终持有异议。为了讨回自己认为合理的权益,他踏上了漫长而艰难的上访之路。十年间,他奔波于各个部门之间,上诉、申诉的材料堆积如山,却始终未能得到明确且公正的解决方案。更让他寒心的是,后期相关部门的态度从敷衍变为漠视,甚至有干部在他扬言要采取极端手段时,以嘲讽的口吻回应:你不是天天说要炸吗?说了这么久也没见你炸?这句轻飘飘的讥讽,成为压垮他理性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让原本的口头宣泄,最终演变为无可挽回的极端行动。

在传统信访渠道走投无路后,钱明奇将希望寄托于网络。他先后在新浪、天涯、腾讯等平台开通账号,频繁发帖、转发相关内容,核心诉求始终围绕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展开。随着诉求屡屡碰壁,他的网络言论逐渐从求助转向绝望的暗示,字里行间透露出强烈的极端倾向。2011521日后,他开始主动向知名网友、律师批量转发申诉材料,直指抚州相关部门非法拆迁房屋”“法官故意枉法裁判,声称拆迁行为给自己造成“200余万元损失,恳请各方关注转发。与此同时,他的留言开始充满暴力宣泄的意味:去天堂也要带上几个敌友同行”“关注江西的近日特大新闻”“没有期盼,只有雪恨。更令人揪心的是,他在文字中明确提及唐福珍、汪家正等因拆迁自焚的受害者,坦言当初我没有向他们舍身保家抗腐那样做,今不想做第二个钱云会和徐武,清晰展现出对之前维权悲剧的认知,以及自身走向极端的心理轨迹。

这些近乎求救信号的极端言论,并未引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警惕。钱明奇发布的最后一条关键微博,是发给王令律师的求助:合法房屋被政府领导非法拆迁,未依法安置补偿,给我造成实际损失200余万元。十年来,我依法诉求至今未果。我要是拦路抢劫十块钱,又应受法律如何制裁?我该怎么办? 当初我没有向唐福珍、汪家正等人舍身保家抗腐那样做,现在更不想做第二个钱云会和徐武,我很想向董存瑞学习!这条发布于5102320分的微博,已将其玉石俱焚的决心公之于众。而微博显示,他最后一次登录的时间是525日深夜059分,距离爆炸发生不足9小时。事后复盘,若当地部门能及时监测到这些危险信号,主动介入沟通,对其合理诉求予以正视和解决,这场悲剧或许就能避免。正如江西省纪委在后续追责通报中所指出的,该案暴露了临川区政府对民众合理要求长期推诿扯皮、包案制度不落实、对有极端倾向的上访人员缺乏有效防范等多重问题。

钱明奇的悲剧,并非个例,而是部分地区基层治理困境的集中显现。在一些地方,不少干部对群众上访抱有天然的抵触情绪,将上访群众简单标签化为无理取闹刁民,除了指责批评,对核心诉求视而不见。这种偏执而片面的认知,完全背离了群众工作的本质。事实上,绝大多数上访群众都是带着冤屈与委屈而来,他们相信上级政府能为自己主持公道,渴望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权益保障。就像钱明奇,他的初衷从来不是制造事端,而是希望解决问题。只是长达十年的诉求无果,让他在反复的失望中逐渐陷入绝望,最终放弃理性,选择以极端方式了断

值得深思的是,钱明奇的诉求表达轨迹覆盖了政府部门、法院、纪委、信访机构乃至网络平台等多个渠道,但所有渠道都未能成为阻止悲剧的安全阀。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能伸出援手,任何一个部门能为他主持哪怕一丝公道,哪怕只是耐心倾听他的诉求、用真情安抚他的情绪,让他看到一丝希望,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群众工作无小事,合理诉求需满足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但在实践中,为何像钱明奇这样的合理诉求,却始终无人问津、无人解决?

回望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矛盾冲突与舆论危机事件,其根源都指向群众诉求的长期被忽视。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钟家为抵制强拆三人自焚,后续家属上访还遭遇机场围堵;唐福珍为阻止拆迁泼油自焚,最终不治身亡,地方政府最初竟定性为暴力抗法;张海超为证明尘肺病,不惜开胸验肺;重庆出租车罢运、云南孟连事件、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等,背后都隐藏着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回应的积怨。这些事件反复证明,部分地方部门打太极”“踢皮球的不作为,是激化矛盾的核心症结。

追根溯源,群众诉求回应不力的问题,本质上是干部队伍作风与能力的问题。部分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将群众诉求视为负担,不愿主动回应,迫使群众不得不越级上访;有的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面对复杂诉求束手无策,不会回应;有的干部明哲保身,担心引火烧身,不敢坚持原则、直面问题;更有甚者丧失群众立场,与民争利、漠视疾苦,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导致积怨日深。与此同时,诉求表达渠道的不畅通,进一步加剧了矛盾积累。在一些地方,群众诉求无处说、无人管,即便找到了反映渠道,也面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窘境;诉诸法律时,又遭遇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困境,怨怒之气无法正常宣泄。

当正规渠道失效,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扭曲逻辑便会滋生蔓延。这种不良导向,让更多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群众产生不闹不行的认知,宁愿选择极端手段来争取权益,最终导致各类突发事件与舆情危机频发,政府疲于应对。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将群众上访等同于破坏稳定,动辄采取截访甚至关进黑监狱等违规手段,试图掩盖问题;更有甚者将零上访等同于天下太平,陷入维稳妥协更不稳的恶性循环。这种治理逻辑的错位,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进一步割裂政民关系,加剧治理风险。

事实上,民众有诉求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也是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政府应当正视民众正当诉求的普遍性与合理性,将其视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重要渠道,而非治理负担。解决群众诉求,关键要构建诉访分离、依法分类的治理体系,通过协商平衡利益,通过法治解决问题。基层干部在面对群众诉求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区分合理可实现、不合理不可实现、合理但暂时不可实现的诉求类型,对合理诉求要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对不合理或暂时无法实现的诉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与情绪疏导工作。

无论群众诉求有理与否,无论采取来信还是来访的方式,政府部门都应坚持以礼相待、尊重为先。唯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用真情安定情绪、抚慰心灵,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正如信访工作的核心功能所定位的,要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只有真正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提升回应效率,扎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才能筑牢政民信任的基石,减少负面舆情与治理危机。这既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政府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底线所在。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类似抚州爆炸案的悲剧再次发生,让社会真正实现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我认为:司法公正才能彻底杜绝人民,自行执法报复社会滥杀无辜。国家信访局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人民群众无处申冤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但是,目前国家信访制度实行的是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以国家信访局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实际只起到了一个收转局的作用。信访工作只是来信转转,来访谈谈

这样的信访制度,各地方官员就会有天高皇帝远的思维,总想着,你告到中央去也得转回来当地查处,怪不得有些地方官员对上访的老百姓说道:你别说告到党中央国务院,你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得转回来查处。这无形中就会造成老百姓状告无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导致一些遭遇不公的人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社会的极端举动;自行执法,甚至自杀性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在当前只有上级才能管得了下级的情况下,国家信访局对上访的案件,绝不能犯官僚当收转局,转回地方查处,让当地自己查处自己是不可能公正的事,也是违背人性的。国家信访局应当领导国务院的各部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直接查处。人手不够可以招聘,起初工作量会大些,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中央直接查处,各地就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各地不敢做不公正的事了,就不会产生访民。

另外,上访群众不是敌对势为,更不是社会不稳定因素!而是受到不公待遇胸有委屈寻找诉求的人民群众甚或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寻求公平正义宪法赋予人民的神圣权利!大是大非必须厘清,稍有不慎或草率处理将对党和政府形象带来损害甚至不可估量的负影响。热情接待,慎重处理上访群众事件,并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改进和提高我们的工作和服务,这才是应有的姿态!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要为老百姓维权,单纯维稳,不解决具体的利益问题,是治标不治本的,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维稳要先维权,维权才能维稳,维权是维稳的基础。以触犯国家法律、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把没有精神病的访民当作精神病人非法拘禁,靠黑监狱、黑保安、黑打手等来维护的所谓稳定,不过是在营造幻象,这才是和谐稳定的真正敌人。

我认为,官僚腐败司法不公,是导致人民群众信访的主要原因。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仅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是利民又利党利国的。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对党对国对人民危害极大。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能让该死的人不死该活的人不活。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

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中央国务院一定要知道,任何官员侵犯老百姓的利权,就是等于侵犯党的政权之逻辑。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统一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促进社会和政权稳定。

东方政法服务中心主任陈中华

1760047694566285.jpg

QQ图片20250810051809.jpg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3683233288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国际新闻信息网 | 管理登录
0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