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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当法律沦为强权者的工具,人权正义就会被践踏吞噬
近日,美国跨境 “抓捕” 马杜罗。当地时间 2026 年 1 月 3 日,美国对主权国家委内瑞拉发动军事行动,强行抓捕其民选总统马杜罗并押往美国受审,以 “毒品恐怖主义阴谋罪” 等多项罪名提起指控,1 月 5 日马杜罗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首次出庭并拒绝所有指控,坚称自己是 “被绑架的” 且仍是委内瑞拉总统。这一事件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双重维度,凸显了强权对法治的粗暴践踏。以下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从法治崩坏的角度展开分析: 苏格拉底之死(公元前 399 年,古希腊) 古希腊雅典城邦虽标榜民主,但这种民主却带有暴民政治的隐患。苏格拉底因主张思想自由、质疑城邦传统价值观,被雅典法庭以 “亵渎神明”“腐蚀青年” 两项罪名提起公诉。 从法治层面看,这场审判的程序与实质均存在致命缺陷:一方面,陪审团由 500 名普通公民组成,他们极易被煽动性的言辞左右,缺乏专业的司法判断能力;另一方面,指控本身并非基于客观的违法事实,而是源于强权阶层对苏格拉底思想的恐惧与排斥。最终,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饮鸩而亡。这一事件不仅是对个人思想自由的扼杀,更暴露了直接民主制度下,司法沦为多数人强权工具的弊端。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派恐怖统治(1793—1794 年) 法国大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但雅各宾派掌权后,为巩固政权、排除异己,公然践踏法治原则,推行恐怖统治。雅各宾派操控的国民公会颁布法令,简化审判程序,甚至允许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 “反革命分子” 进行定罪。 在此期间,革命法庭完全沦为强权的附庸,司法独立性荡然无存。无论是昔日的贵族、保皇派,还是雅各宾派内部的不同政见者,都可能被随意扣上 “反革命” 的帽子,送上断头台。据统计,恐怖统治期间,仅巴黎一地就有超过 1.7 万人被处决,全国范围内的死亡人数更是数以万计。法律本应是革命成果的保障,却在强权的操控下变成了屠杀的工具,最终导致雅各宾派政权自身的覆灭。 1935 年德国《纽伦堡法案》的颁布与实施 纳粹德国上台后,为推行种族主义政策,公然以立法形式践踏法治与人权。1935 年,纳粹政府颁布《纽伦堡法案》,该法案以法律的名义剥夺了犹太人的德国公民身份,禁止犹太人与雅利安人通婚,限制犹太人从事各类职业。 从法治本质来看,法律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公平正义、维护公民权利,而《纽伦堡法案》却反其道而行之,将强权的种族主义意志上升为法律,使歧视与迫害合法化。此后,纳粹德国更是在这一法案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更为严苛的反犹法令,最终演变成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这一事件深刻揭示:当法律被强权用来推行极端意识形态时,其危害比无法无天的暴政更为深远,因为它会让作恶者披上 “合法” 的外衣,让受害者陷入求助无门的绝境。 美国麦卡锡主义时期的政治迫害(20 世纪 50 年代) 冷战初期,美国参议员约瑟夫・麦卡锡借助美苏对抗的紧张局势,煽动反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针对左翼人士、进步知识分子的政治迫害运动,史称 “麦卡锡主义”。 在此期间,美国的司法与行政权力被滥用,强权公然践踏公民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基本权利。麦卡锡领导的参议院调查委员会,采用无证据指控、强迫作证、公开羞辱等非法手段,对大量无辜公民进行调查。许多人仅仅因为被怀疑 “同情共产主义”,就失去了工作、名誉甚至自由。美国的法治体系在此过程中遭到严重破坏,司法机关未能有效遏制这种强权迫害,反而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麦卡锡主义的蔓延。直到 1954 年,麦卡锡的行为才被揭露,这场闹剧才宣告结束,但它给美国社会留下的创伤却久久难以愈合。 国际法层面的彻底崩坏:美国无视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国家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内政原则,绕过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如引渡条约),以军事手段跨境抓捕他国元首,本质是将其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把 “政权更迭” 包装成 “执法行动”,是对二战后国际秩序的系统性冲击。 国内法层面的双重标准与程序非法:美方指控缺乏确凿证据链,其所谓 “太阳集团” 贩毒指控早被媒体与专家质疑,且美国此前对其他国家涉毒相关的政治人物存在明显的选择性追责,暴露出司法程序沦为地缘政治工具的本质。同时,马杜罗作为主权国家元首享有国际法规定的管辖豁免权,美方强行将其纳入本国司法体系审判,违背了司法主权与豁免权的基本法治原则。 法治精神的全面沦陷:此次行动中,美国的行政、司法与军事权力相互配合,将 “强权即公理” 的逻辑推向极致,司法程序成为霸权的遮羞布,公理被地缘政治私利彻底吞噬,对全球法治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这些历史事件的共同之处在于:当权力突破了法律的约束,司法丧失了独立性,法律就会沦为强权的工具,而公理、正义与人权,都会随之被践踏与吞噬。 东方政法服务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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