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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新的官必须理好旧的账,才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新官不理旧账”,这句流传已久的行政俗语,直指治理领域的沉疴顽疾。所谓 “旧账”,既包括上一届政府或领导任期内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承诺、政策与债务,也涵盖因盲目决策、违规操作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旧账陈陈相因、积重难返,不仅制约地方发展活力,损害市场主体与群众利益,更透支政府公信力。“新官理旧账” 的提出,标志着治理逻辑从 “断代治理” 向 “连续治理” 的深刻转向,而这一转向的关键支撑,恰恰在于对 “旧账” 背后责任的严肃追责。唯有以追责打破 “权责脱节” 的困局,才能让 “理旧账” 从道德号召变为制度约束,从被动应付变为主动担当,真正护航治理体系的连续性与公信力。 “旧账” 的滋生蔓延,从来不是孤立的历史遗留问题,而是多重因素交织的必然结果。其一,政绩观错位导致政策更迭断层。部分前任官员为追求短期显性政绩,不顾地方实际承载力与长远发展,盲目上马 “形象工程”“政绩项目”,仓促做出超越能力的承诺,却未预留后续执行资源与保障机制,任期一到便 “拍屁股走人”,将烂摊子留给继任者。其二,权责制度缺位留下监管真空。长期以来,部分领域决策过程缺乏全程留痕与终身责任追溯机制,离任审计多聚焦于经济财务,对政策长期效果、决策合理性的评估不足,责任认定标准模糊,导致官员任内权力无限行使,责任却随职务终止而自然 “蒸发”。其三,利益结构固化阻碍问题解决。一些旧账背后牵扯复杂的地方利益网络、部门利益博弈甚至个人私利纠葛,继任者若要触碰这些 “烫手山芋”,往往面临重重阻力,缺乏主动 “理旧账” 的动力与底气。其四,治理文化偏差加剧 “断代困境”。传统行政文化中 “新官” 与 “旧官” 的身份区隔明显,部分继任者将前任旧账视为 “包袱” 而非责任,更倾向于另起炉灶、重搞一套,导致治理链条断裂、公共资源浪费。 “理旧账” 必须先 “追旧责”,追责不是目的,而是推动 “旧账” 清零、防范 “新账” 滋生的必要前提。缺乏追责的 “理旧账”,往往陷入 “旧账未清、新账又生” 的恶性循环。其一,追责能打破 “权责时间差” 困局。建立 “决策 — 执行 — 终身负责” 的责任链条,让每一项决策的制定者无论是否离任,都需对决策的长期效果与潜在风险负责,从根源上遏制 “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的乱象。其二,追责能抑制 “新官造新账” 的冲动。如果滥留旧账无需担责,继任者同样有动机为追求短期政绩制造新的 “政策白条”“半拉子工程”,将问题继续后置。而严肃追责形成的强大震慑,能倒逼官员决策时审慎行事,兼顾当下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其三,追责能重建政府公信力。政府承诺的连续性是市场与社会信任的基石,当违规决策留下的旧账无人担责,受损的不仅是直接利益相关方,更是公众对政府的信任。通过追责与纠错,向社会明确 “谁犯错、谁负责” 的鲜明信号,才能修复受损的公信力,让公众相信政府的承诺掷地有声、政策具有稳定性。其四,追责能为 “理旧账” 提供合法性与资源支撑。部分旧账涉及违规甚至违法决策,若不先厘清责任、追究过错,直接动用公共资源 “兜底” 解决,可能变相纵容错误决策,引发新的不公。唯有通过追责明确旧账性质、界定责任主体,才能为后续分类处理、合理调配资源提供依据,让 “理旧账” 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 然而,“旧账追责” 在现实中面临多重阻力,绝非易事。一是制度衔接障碍导致 “无据可追”。部分地区重大决策记录不完整、离任审计标准不统一、责任认定缺乏明确细则,加之历史档案管理不规范,导致许多旧账的来龙去脉难以厘清,追责工作无从下手。二是政治生态顾虑引发 “不愿追责”。在部分地方,追责前任被片面解读为 “否定历史”“政治斗争”,担心影响班子团结与地方形象,继任者往往选择 “沉默的共谋”,对旧账问题视而不见、避而不谈。三是问题复杂交织造成 “难以追责”。许多旧账是集体决策、历史环境限制、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责任边界模糊,简单归责于个人易失公允,也难以让相关人员信服。四是动力机制缺失导致 “不敢追责”。继任者主动追责前任,可能面临来自各方的压力,甚至影响自身未来的发展空间,形成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潜在利益默契,缺乏追责的勇气与动力。 破解 “旧账” 困局,推动 “新官理旧账” 常态化、制度化,必须构建 “理旧账 + 追旧责” 的可持续机制,以制度刚性破除现实阻力。 其一,制度先行,固化权责轨迹,让追责 “有据可依”。推行 “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记录制度”,要求涉及重大项目、大额资金、重要政策制定等事项,必须全程留痕,包括决策依据、论证过程、参会意见、表决情况等均需建档留存、公开可溯,确保每一项决策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人。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将政策长期效果、承诺履行情况、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纳入审计重点,形成 “任前告知、任中监督、离任审计、终身追责” 的完整链条。制定旧账责任认定细则,明确不同类型旧账的责任划分标准,区分主观故意与客观失误、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让追责工作既严肃公正,又具可操作性。 其二,分类处理,避免 “一刀切”,让追责 “精准有效”。建立科学的旧账分类标准,针对不同性质的旧账采取差异化处理方式:对因客观环境变化、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 “发展型旧账”,如因产业升级导致的项目转型遗留问题,以协调解决、盘活资源为主,不盲目追责;对因前任盲目决策、违规操作、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 “错误型旧账”,如未批先建的违法项目、损害群众利益的虚假承诺等,必须坚决启动追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及集体决策的旧账,按照 “谁牵头、谁负责,谁拍板、谁担责” 的原则,厘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避免 “集体负责却无人担责” 的局面。 其三,第三方介入,强化监督制衡,让追责 “公开公正”。引入人大监督、独立审计机构、专业法律团队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旧账清理与追责工作,打破 “内部处理” 的封闭性,提升工作的公信力与专业性。建立跨区域联合审计、上级移交督办机制,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复杂旧账,由上级部门统筹协调,避免地方保护主义与内部干预。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举报平台等方式,鼓励群众参与旧账问题举报与监督,让旧账与追责过程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社会检验。 其四,激励兼容,保护 “理旧账者”,让追责 “有动力支撑”。将 “理旧账” 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主动梳理旧账、依法依规追责、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继任者,给予考核加分、评优评先倾斜、资源调配支持等激励,打破 “做得越多、风险越大” 的顾虑。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明确继任者在 “理旧账” 过程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其 “理旧账、追旧责” 的内生动力。 其五,文化重构,重塑治理理念,让追责 “成思想自觉”。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强化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的政绩观教育,淡化 “新官”“旧官” 的身份区隔,强调政府作为一个连续体的责任传承,让每一位官员都认识到,治理工作是一场 “接力赛”,而非 “独角戏”。通过舆论宣传、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宣传 “理旧账、追旧责” 的正面典型,批判 “新官不理旧账” 的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营造 “守责有责、失责追责” 的浓厚氛围,让 “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成为各级官员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新官理旧账” 从 “理” 到 “责” 的延伸,是中国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跨越的关键一步。它考验的不仅是解决历史问题的勇气与智慧,更是建设长效机制、重塑权责文化的决心与担当。权责之账,时间无法冲销;历史之债,责任必须厘清。唯有将 “旧账追责” 嵌入制度肌理,以责任刚性护航治理连续,才能终结 “旧账循环”,让每一届官员都审慎用权、坚守初心,让政府承诺更可信、治理更高效、群众更满意,最终迈向责任清晰、承诺可靠、发展可持续的治理新时代。 东方政法服务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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