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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七台河助理医师考医师编案,要依法规处置杜绝按闹分配
助理医师 ≠ 医师,核心差别是:助理不能独立行医、无完整处方权;执业医师可以独立执业、有完全处方权。执业医师(简称 “医师”):独立行医的法定资格,属于初级职称(医师),可晋升主治、副主任、主任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简称 “助理医师”):辅助行医资格,相当于 “医士”,不能独立执业。 医疗岗位招录,不是普通求职,医师执业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岗位的资质标准容不得半点含糊、一丝变通。近日,黑龙江七台河市一医疗事业单位招聘的纠纷,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公众热议,此案核心症结并非部门乱作为,而是执业医师与执业助理医师两类资质存在法定差异。当地人社、卫健部门严格对照招聘条件审核把关,依规叫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入职,本是依法办事、严守规则的正常履职。面对明知资质不符却反复纠缠、拒不接受结果的行为,相关部门更要坚定拿起法律与制度的武器,守住招录公平,维护法规的严肃性。 事业单位岗位招聘,报名条件、资质要求均提前对外公示,每一条标准都具备刚性约束力,绝非可以随意变通的 “一纸空文”。本次招录岗位明确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质,这是基于岗位工作内容、履职能力作出的硬性规定,背后有着清晰的行业法规与职业准入标准作为支撑。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从业范围、执业权限、专业能力要求上有着天壤之别,二者不能等同、无法替代,这是医疗行业通行的基本准则,也是《执业医师法》明确划定的从业红线。 当事人所持证件为执业助理医师资质,与岗位公示的硬性要求存在明显差距,从资格审核的法定标准来看,本就不符合入职条件。前期流程中出现审核疏漏,是工作人员履职不严的问题,但发现问题后及时纠错、纠正错误录用倾向,恰恰是对招聘规则、公共岗位、全体考生负责。招聘公告标注 “岗位空缺不予递补”,是招录设定的规则,而岗位能否递补、人员能否录用,前提永远是报考者资质合规。当首要准入条件不满足,任何流程争议都失去了讨论基础。当地后续依规处置、调整岗位安排,是纠正前期工作漏洞,而非故意刁难考生。 如今当事人无视法定资质差异,一味纠缠维权,将自身资质不符的问题归咎于部门不公,演变成无理取闹式的纠缠。这类明知自身条件不达标,却试图通过闹访、舆论造势突破规则的行为,本质就是无视法规的无赖行径。如果因为当事人反复纠缠,就放宽准入标准、打破招聘规则,不仅会让本次招聘失去公平,更是对所有合规考生的不公,会彻底消解职业资质法规、事业单位招录制度的权威,形成 “闹而有利” 的恶劣导向。 规矩是社会运行的基石,公权力部门依法办事的底线绝不能动摇。针对此次事件,一方面,要严肃追责前期审核把关不严的工作人员,补齐流程漏洞,杜绝因人为疏忽引发争议;另一方面,面对无视法规、无理纠缠的行为,职能部门绝不能妥协退让。要主动亮明法律依据、清晰解读资质差异,用法规条文回应质疑,对恶意缠访、借机滋事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坚决杜绝 “按闹分配”。 公职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平二字重千钧。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资质标准一视同仁,不会因为个人诉求就随意更改。执法者、履职者唯有坚定拿起法律武器,守住制度底线、厘清权责边界,不向无理取闹低头,才能捍卫社会公平,让每一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地生根,保障公共事务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东方政法服务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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