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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国家信访局应摒弃官僚主义,切实履行起监督查处的职责
国家信访局作为党中央和国务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承载着倾听群众呼声、接收群众诉求、化解群众冤屈的重要职责,更是广大遭遇不公、无处申诉的人民群众寻求正义的最后依托,是群众心中最后的“救命稻草”。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更关系到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这是国家信访局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与民生使命。 然而,当前国家信访工作的开展存在明显短板,国家信访局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督办、查处的核心职能,实质上沦为了一个单纯的“中转局”。当前信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这一制度设计本应明确责任主体、提高办理效率,但在实践中却异化为“层层转办、层层推诿”的怪圈——国家信访局将群众上访的案件一级一级向下转交,最终往往又转回案件发生地的相关部门查处,更有甚者,部分上访材料被违规转到了被举报人手中,导致群众诉求不仅无法得到解决,反而可能遭受打击报复,信访渠道形同虚设。 这种不合理的转办机制,直接助长了部分地方官员的嚣张气焰,也让群众的维权之路举步维艰。难怪有些地方官员公然对访民叫嚣:“你别说告到党中央、国务院,你就是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是要转回来由当地查处。” 这样的言论,不仅暴露了部分地方官员漠视群众权益、无视法纪规矩的恶劣态度,更折射出当前信访转办机制的严重弊端。这一现状无形中造成了老百姓状告无门、求助无援的困境,一些遭遇不公、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群众,在绝望之下被迫绕过正常法律程序,做出危及他人安全、危害社会稳定的极端举动,有的自行“执法”寻求公道,有的甚至报复社会、滥杀无辜,既伤害了无辜群众,也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做好信访工作,核心关键在于切实为老百姓维权,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单纯追求“维稳”表面成效,而不聚焦群众反映的具体利益问题、不解决实际矛盾,这种做法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最终只会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被动局面,甚至走入“越维越不稳”的恶性循环。必须明确:维稳要先维权,维权才能真正维稳,维权是维稳的根本基础和前提。如果以触犯国家法律、侵害公民基本权利为代价,将没有精神病的访民非法当作精神病人拘禁,依靠“黑监狱”“黑保安”“黑打手”等违法手段压制群众诉求、掩盖矛盾,所维护的所谓“稳定”,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虚假幻象,这种践踏法治、侵害民利的行为,才是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真正敌人,更是对党的执政根基的损害。 在当前司法不是真正独立、地方官不是真正由民选、只有上级才能有效监管下级的现实情况下,要彻底改变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国家信访局必须摒弃“官僚式中转”的工作模式,切实履行起监督查处的核心职责。让当地部门自行查处本地的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自身及相关人员的问题,既不符合客观规律,也违背人性常理,本质上就是“自己监督自己、自己查处自己”,难以保证公平公正,更无法让群众信服。 为此,国家信访局应主动扛起主体责任,牵头统筹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对群众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案件直接介入查处,打破“属地转办”的壁垒,建立“中央直接督办、直接查处”的工作机制。针对直接查处可能面临的人手不足问题,可通过公开招聘、统筹调配等方式补充工作人员,充实查处力量。虽然初期工作量会相对较大,但只要中央层面坚持直接查处、严肃追责,就能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倒逼各地部门依法履职、公正行政,不敢再肆意妄为、侵害群众权益。一旦各地不再发生不公之事,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在基层得到及时解决,访民自然会大幅减少,信访工作也能真正回归“倾听民声、化解民忧、维护民利”的本质,实现社会的真正和谐稳定。 东方政法服务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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