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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二十年三项建言两项已实行,统一构想仍在时代统筹之中
二十多年前,立足国内治理现实与国家长远发展,我先后提出三项重要构想: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推行新式民主,二是组建下沉基层的巡查队伍破除地方保护,三是采用分地区差异化治理的模式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历经多年改革落地,前两项举措如今已形成完整制度、全面推行,唯有祖国统一的方案,基于台海局势、法理规则、国际环境等多重现实考量,仍在循序渐进布局推进。 当年提出党主民主,核心初衷十分明确:坚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不走西式多党竞选的道路,依靠党组织统筹把控方向,杜绝资本、宗族势力裹挟选举,在此基础上开展真实民主选举与民意监督,既保障全国政令统一、区域协同发展,又解决部分地方干部只对上负责、忽视群众诉求的问题。如今我国推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恰好契合这一设计内核。 在选举层面,乡镇、县级人大代表由辖区群众一人一票直接差额选举,村居两委全部由居民自主投票选出,选举全程由地方党委组织监督,严格筛选候选人品行与履职能力,保障选举公平纯粹。区县主要领导,经由党委多方考察民情实绩酝酿人选,再由基层选民选出的人大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兼顾全局治理与本地民意。 民主早已不再局限于单次投票。老旧改造、乡村建设、征地拆迁、教育医疗规划等民生大事,必须通过民意征集、听证会、村民议事会多方商议;干部考核体系大幅优化,群众满意度、民生诉求办结率成为干部评优提拔的硬性指标;人大常态化开展干部述职、质询评议,群众可通过信访、网络平台、人大代表联络站随时监督地方政务,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正是当年党主民主设想的完整实践。 当年最为看重的另一项建议,便是设立深入基层的巡查组。彼时不少群众反映问题向上反映,线索层层转交属地,容易受地方人情关系影响,远距离巡视难以摸清乡村基层的真实情况。故而建议组建独立巡查队伍,下沉乡镇、村庄、街道,入户走访倾听百姓诉求,异地交叉开展核查,直击基层微腐败、办事推诿、地方保护伞等问题。 制度发展过程中,早年市县基层监督队伍名称即为巡查组,后续为明晰层级权责,规范划分为中央与省级巡视、市县巡察的上下联动监督体系,内核与运行模式完全延续巡查的设计初衷。中央、省级巡视聚焦市县主要领导、重大政策落实与重大腐败问题;市县巡察队伍下沉基层一线,进村入户走访群众、收集民生线索,广泛推行异地交叉巡察,本地干部不查本地问题,从机制上打破地方保护壁垒。多年来大量村干部、乡镇基层干部的违纪线索,均由巡察走访发现,针对群众举报事项,如今增设提级办理、上级复核机制,避免线索原地处置,彻底补齐了早年基层监督的短板,当年设立巡查组的诉求,已经转化为全覆盖、常态化的巡视巡察监督网络,写入党章、以党内法规固定下来。 第三项当年关于祖国统一的构想:坚持一个中国大原则,大陆、台湾分两大地区存续现有社会制度,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留资本主义制度,先以名义统一锁定一个中国事实,隔绝外部势力干涉插手,后续依靠两岸融合发展实现深度统一,融合不畅则保留武力统一的选项,外国无权干涉我国内政,同时提出两岸地区领导人轮流出任国家元首的思路。其中一个中国、两制并存、先形式统一再渐进融合、保留武力统一手段反对外来干涉的核心思路,与国家现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高度契合,但两岸领导人轮流担任国家主席的安排,受宪法规则、单一制国家体制、两岸现实分歧约束,暂未纳入统一方案设计。 当时提出如下思考与建议:宜先从名义上的统一入手,使中国台湾地区失去谋求独立的任何理由,同时断绝外部势力干预的口实,进而再行实质上的统一。若和平统一最终受阻,则使用武力方式完成统一,亦属合理合法,外国无权干涉。 回顾历史,原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同志曾明确指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原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志也强调,只要承认“九二共识”,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原任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在宣誓就职时,曾作出“四不一没有”承诺,即“不会宣布台湾独立,不会更改国号,不会推动李登辉的‘两国论’入宪,不会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也没有废除‘国统纲领’与‘国统会’的问题”。原任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也曾表示,以后两岸关系或相关政策说明时,用字遣词应更谨慎,称对岸或大陆,不应称为“中国”,且公文书也不应称呼“中国”。我认为,马英九如此表述,意在表明避免制造“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的立场。 从两岸领导人的言论中可以看出,大陆地区领导人对于实现统一抱有极大的诚意和决心,台湾地区领导人也表达出一定的统一意愿。我认为,台湾地区领导人最大的顾虑,可能在于担心谈判时双方地位不对等、不平等。对此,大陆地区领导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妥善解决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顾虑。 我建议采用“一国两区两首”的办法,以回应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关切。所谓“一国两区”,是指在一个中国框架下,分为中国大陆地区和中国台湾地区两个区域。所谓“一国两首”,是指中国可以设有两位首脑,中国大陆地区一位,中国台湾地区一位。“一国两首”的提法更有利于两岸之间的平等交往。只有双方相互以“总统”和“主席”相称,才真正体现出平等与自尊。当然,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在双方的正式行文中,可以称“我国台湾地区总统”和“我国大陆地区主席”。这看似天有“二日”、国有“二君”,但实则无伤国体,关键在于双方都承认,这“主席”也好,“总统”也好,都属于“我国”。只要承认同属“我国”,就好办,就可以平等协商如何将“两首”整合为“一首”,如何将“总统”和“主席”整合为一个职务。此办法在名义上和形式上的统一,是为迈向实质性统一奠定基础。大陆领导人曾表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只要承认“九二共识”,什么问题都可以谈。既然如此,我便在此提出自己的看法。 历史已经证明: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国强民富的基本条件。统一则国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兴旺;分裂则国弱,地方割据,战乱频仍,民不聊生。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也是确保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根本要求。一个四分五裂的国家,很难在国际上赢得应有的地位和尊重。海峡两岸的长期分隔,已经给民族、给两岸带来了巨大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损失,直接干扰了民族的振兴和发展,给台湾同胞和两岸人民造成了巨大伤痛。台湾地区与祖国长期分离,是违背民族意愿的。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包括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深知一盘散沙之害、国弱民贫之痛的孙中山先生曾指出: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幸福;不能统一,便是受害。中华民族要振兴,就必须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提出的“一纲四目”,是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构想的前身。“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包括:(一)台湾统一于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之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二)台湾所有军政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三)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介石的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四)双方互不派遣特务,不做破坏团结之举。“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中国大陆地区实行一种政治制度,中国台湾地区以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另一种政治制度。 根据毛泽东、周恩来的“一纲四目”,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江泽民主席的“八项主张”和胡锦涛主席的“四点意见”,我总结了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统一中国的意见,认为采用“一国四府两首”的方式统一中国,更切合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所谓“一国四府”,是指一个中国内设四个政府,即中国大陆地区政府、中国台湾地区政府、中国大陆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国大陆地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由中国大陆地区政府管理,永远不能改变。所谓“一国两首”,是指中国可以设有两位首脑,中国大陆地区一位,中国台湾地区一位。中国的国名统一称为“中国”,取消目前两岸存在争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的国号。中国的国家元首名称,称为“中国国家主席”。此后,中国大陆地区领导人可称呼为“中国大陆地区主席”,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可称呼为“中国台湾地区总统”,其他职位则统一加上“地区”称谓。中国大陆地区主席和中国台湾地区总统各自依照现有的政治制度管理各自地区,互不干涉各自地区的一切事务。但若中国任何地区受到外国侵略,则双方必须共同打击侵略者。 当初,朝韩紧张对峙的局面,令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触景生情:同为国土分裂,同为骨肉分离,好在我们已走过了剑拔弩张的历史,开启了和平发展的新时代。但两岸之间的问题远未解决,一方铁了心要离家出走,选择独立;一方义正辞严,要维护祖国统一。更关键的是,这样的分歧并未因双方交流的加深而缩小,台湾方面选择独立的人越来越多,赞成统一的声音已完全被边缘化。照此发展下去,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未来若处理不当,朝韩之间的悲剧很难说不会在中国两岸重演。两岸之间的问题不能久拖不决,拖久了,双方都会失去耐性。近来双方隔空“吵架”,已显露出不和的苗头。大陆方面表示,两岸间“经济层面的”和“容易的”问题都已解决,本着“先经后政,先易后难”的原则,现在谈判的主题也应转向较为困难的政治议题。台湾方面则强调七个方面的“核心利益”,包括主权、统独选项等,明显不愿与大陆方面进行政治谈判,也就是不愿与大陆谈统一。说白了,台湾方面的骨子里就是想独立,当前的策略就是“拖”,能拖多久拖多久。这势必会将大陆方面的耐性逼到极限。只要任何一方失去耐性,两岸之间就必然陷入危机。因此,两岸之间的问题还是尽早解决为好。所谓“留给子孙后代来解决”,只是一种托辞,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任。 那么,如何解决问题呢?答案就是做选择题,即从两岸发展的可能走向中,选出一种既符合两岸民意、又符合世界潮流的选项。目前摆在两岸之间的选项有四个:和平统一、和平独立、武力统一、武力独立。显然,武力不符合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首先应予排除。战争不管结局如何,都是人类的悲剧,更何况是骨肉相残、手足相煎。中华民族再也不需要战争,即使这种战争是以统一为名。如此,两岸的选项就剩下两个:和平统一与和平分裂。和平统一,台湾方面不接受;和平独立,大陆方面不答应。那怎么办?维持现状?不!维持现状就是“拖”,就是回避矛盾,而矛盾的积累终将爆发,一旦爆发便是灾难。所以,我们必须从二者中选出最优答案,这就需要动用中华民族几千年积累的智慧。 当前,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都不可能吃掉对方,实现社会主义或三民主义的统一,只能各行各道。也不可能由大陆政府作为中央政府、台湾的民国政府作为地方政府来实现统一,因为台湾不是香港、澳门。大陆很多人都希望与台湾的和平统一进程能像香港、澳门一样顺利,但事实上那是根本行不通的。因为台湾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现状,以及两岸问题的历史发展,与香港、澳门存在本质差异,香港、澳门模式不完全适用于台湾。因此,中国统一大业必须要有切合实际的思路。 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这本来是没有疑义的,但如今我国不得不一再向所有国家申明这一点。从超级大国到最贫穷的弹丸小国,凡是想要与中国讨价还价的,都要拿台湾说事,打“台湾牌”,而且一打就灵。这实在令人窝火,却也无可奈何。台湾以及台湾海峡太重要了,具有极高的国际战略意义。中国的强大,意味着世界现有秩序将被打破,世界资源将重新分配。而现有秩序是以美国为首形成的,维护这一秩序就是维护他们的国家最高利益,因此他们必然要压制中国,压制不了也要想方设法遏制中国、干扰中国。台湾的地理位置,注定了它要成为美日等国实现这一企图的工具。它既可以就近监视和干扰中国大陆,也可以扼住海峡通道封锁中国,更可以阻挠中国开发东南沿海大陆架资源。所以,台湾问题不在台湾本身,而在于美日等国,在于国际战略利益。但美日等国没有任何理由直接占领台湾,只能找借口维持两岸分裂的现状。大陆一旦失去耐心开战,美日等国便可乘机将台湾问题国际化;大陆若不开战,也可能因岛内陈水扁之流不断制造两岸关系麻烦,借以牵制中国。两岸应结束彼此的口水战,将台湾问题内部化,这是当务之急,使台湾失去独立的机会和理由。只要能把问题内部化,美日等国再能耐,也无可奈何。而要达到内部化,就必须面对现实,国共两党为了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应各自作出让步。希望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要有“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的胸怀,面对现实,不计私利,互相谦让,共同协商,以切合实际的方式统一中国,造福于中国人民。 目前,海峡两岸已达成共识,即“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识”。中国大陆方面认为一个中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台湾方面认为一个中国代表中华民国。由此来看,一个中国的原则已经没有问题。我建议,中国的国名统一称为“中国”,取消两岸存在争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的国号,用“一国两首”的办法统一中国。大致构想如下: 先从名义上的统一入手,使中国台湾失去独立的理由,也使外国无干涉的借口,再行实质上的统一。和平统一不行,就使用武力统一,合理合法,外国无权干涉。 第一,中国的国名统一称为“中国”,取消两岸有争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的国号。中国国家元首名称,称为“中国国家主席”。另建议中国共产党应设立党主席制度,这样便于国共两党对等称呼及后续的人事安排。此后,中国大陆地区领导人称呼为“中国大陆地区主席”,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称呼为“中国台湾地区总统”,其他职位统一加上“地区”称谓。中国大陆地区主席和中国台湾地区总统各自依照现有的政治制度管理各自地区,互不干涉各自地区的一切事务。但若中国国家受到外国侵略,则双方必须共同打击侵略者。 第二,为维护国家稳定,应以立法形式规定,对中国国家领导人暂不实行选举制度,直接任命中国大陆地区主席和中国台湾地区总统为中国国家主席。此后,中国大陆地区主席和中国台湾地区总统自然兼任中国国家主席(国家主席一职可考虑由中国大陆地区主席和中国台湾地区总统轮流担任)。中国大陆地区人大委员长和中国台湾地区立法院院长,轮流担任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其他有影响力的党派团体,包括台湾地区的民进党及其他党派团体的领导人,担任副委员长。中国全国政协主席,由两岸协商产生,其他有影响力的党派团体,包括台湾地区的民进党及其他党派团体的领导人,担任副主席。军队及最高检察院、法院体系基本不变,名称上分别改为“中国大陆地区××军”、“中国台湾地区××军”,“中国大陆地区最高检察院、法院”、“中国台湾地区最高检察院、法院”。中国设立两位总理,即中国大陆地区政务院总理,管理现有的大陆地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现有制度;中国台湾地区政务院总理,管理现有的台湾地区(原中华民国),实行现有制度。两位总理具有同等权力,可以以“中国地区总理”身份与外国交往,并处理各自地区事务。 第三,现有的省、市、县名称,统一冠以地区前缀。大陆地区改为“中国大陆地区××省××市××县”、“中国大陆地区××自治区、市、州、县、乡、镇、村”;台湾地区改为“中国台湾地区××省××市××县”、“中国台湾地区××自治区、市、州、县、乡、镇、村”。 通过上述名义上和形式上的统一,为两岸迈向实质性统一奠定坚实基础。此方案既回应了双方现实关切,也有助于避免外部干预,是推动中华民族统一大业的一种可行路径。
从法理体制来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人大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统一后,台湾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遵循单一制国家架构,地方行政区负责人无法轮流出任国家最高领导人,该模式不符合我国宪法体系与国家结构,也容易造成国家治理规则撕裂。从现实风险而言,两岸两套截然不同的治理体系、价值理念,如果实行国家元首轮流任职,极易造成国家政策周期性摇摆,不利于全国长期发展规划的稳定落地,也会给外部势力制造分裂挑拨的空间。 但构想中诸多务实的安排,正在成为当下推进统一的现实举措。第一,坚守一个中国底线,两岸各自现行社会制度长期保持不变,台湾统一后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社会制度、经济模式、民众生活方式均可维持现状,充分照顾台湾各界利益;第二,优先推动两岸经贸、文旅、民生深度融合,先拉近民间情感、经济绑定,实现渐进式实质统一,以和平方式为最优选择;第三,明确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任何外部国家无权插手干涉,我国始终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完成国家统一的权力,震慑“台独”分裂势力与域外干涉势力,与当初的思路完全一致。 两项治理构想落地生根,印证了立足国情、循序渐进的改革路径符合国家发展规律。祖国统一同样遵循这一节奏,如今两岸融合持续加深,反外部干涉、遏制“台独”的能力不断增强,和平统一的条件持续积累。一国两制经过港澳数十年实践检验,具备成熟的落地经验,针对台湾的方案也始终保持开放性,吸纳两岸合理民意。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不断推进,两岸融合持续深化,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当初关于和平推进统一的核心愿景,终将在合适的历史阶段迎来实现。 回望多年的时代变迁可以看出,贴合国家国情、立足民生现实的合理化建议,都会结合发展条件逐步吸纳、落地完善。民主建设、基层监督已经完成制度成型,祖国统一也将按照历史节奏,最终完成民族夙愿。 东方政法服务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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