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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携四位司法界老同志看望法学泰斗陈光中先生
近日,北京,一场朴素而温情的探望在陈光中先生家中展开。东方政法服务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公正司法研究中心原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新时代中国法治发展实践研究》项目组执行主任陈中华,携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李文燕,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黄太云,原军事法院庭长、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曹明毅,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杨立新一行,专程看望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陈光中先生。
客厅墙上,悬挂着陈光中先生“八十华诞大庆”的肖像与“南山之寿”的贺幅。九旬高龄的陈老精神矍铄、谈笑风生,与昔日同仁围桌而坐,话法治、叙旧谊、寄后学,暖意融融。 陈光中先生是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1992年至1994年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2001年受聘终身教授。他主持起草的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专家建议稿,近三分之二条文被立法吸收,“疑罪从无”“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等原则由此写进法律,深刻重塑了中国刑事司法的底色。从聂树斌案到陈满案,他躬身入局,为冤错案件的纠正奔走呼吁;九十余岁仍站在讲台上为博士生开讲“开学第一课”,诠释着“人生难百岁,法治千秋业”的坚守。 探望中,陈中华向陈老转达了学界同仁的敬意与问候。他说,陈老一生“博而后精、学以致用”,既搭起了中国刑诉法学的四梁八柱,也为后辈立下了做学问、做人品的标尺,晚辈常怀感念、不敢懈怠。 李文燕、黄太云、曹明毅、杨立新四位,分别在公安教育、刑事立法、军事司法、民事审判与检察监督领域深耕数十载,与陈光中先生虽分处法治链条的不同环节,却同怀一颗“让司法更公正”的初心。众人围坐畅谈,从1996年刑诉法修改时的争鸣,到新一轮刑事诉讼法修改中辩护权保障、涉案财物处置等议题,从军事司法体制的改革发展,到民事检察监督与冤错救济的实践进路,话题跨越刑民、贯通理论与实践。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从来不是二选一,而是要在动态中求得平衡。”谈及刑诉法修改,陈老语调平和却字字千钧。座中诸人频频颔首——这既是先生一生的学术主线,也是几代法律人共同的职业信条。临别合影,镜头定格下六位法律人舒展的笑颜。一张照片,照见的是岁月沉淀下的同窗同业之谊;一次探望,传递的是中国法治薪火相传的温度。 正如陈光中先生所言:“法治千秋业。”前辈不曾停下脚步,后学亦当接续前行。后辈学人自当接续奋斗,承继前辈理想,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不断向着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中国奋力迈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