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中华:趋利执法源于地方政府没钱,中央政府应当给钱才能杜绝
近日,湖南邵阳县郑帅案,再次将趋利性异地执法推上舆论焦点。办案录音里那句 “县里财政困难,这笔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直击这起 “远洋捕捞” 式办案的核心矛盾:少数地方把刑事办案当成填补财政缺口的手段,让司法彻底偏离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本来轨道,也让公众看清了基层趋利执法屡禁不止的根本症结。 该案中,邵阳县办案人员跨省奔赴上海抓捕企业负责人郑帅,直接定下一亿元的缴款目标,以加重刑事追责相施压,逼迫当事人交钱换取人身自由;涉案资金内至少 6480 万元被转入当地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成为地方财政收入。尽管涉事副县长、公安局长已被免职,15 名办案人员受到追责,但郑帅已被羁押近千天,当地检察院两次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案件却始终久拖未判、悬而不决。资金先行入库、司法审理停滞的反常流程,让公众不得不深思:当下部分基层执法办案的核心目的,早已不是查明犯罪事实、维护司法公正,而是赤裸裸地为地方财政筹措资金。 这并非孤立个案,而是基层财政困境下衍生的普遍乱象,趋利执法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没钱。一个客观的事实是,多年以来,绝大部分地方财政的主要支柱就是卖地。地方政府长期依赖土地财政获利,也养成了大手大脚的开支习惯。然而近两年楼市持续降温,土地市场彻底遇冷,很多三四线城市无地可卖、无钱可收,土地财政彻底枯竭。财政收入断崖式下滑,但地方基建维护、民生保障、薪资发放、债务偿还等刚性支出丝毫未减,财政收支缺口持续扩大,连烂尾楼处置、民生兜底等基础问题都无力解决。面对房地产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和基层财政危机,本需要更高层面统筹资源、出手化解,绝不能倒逼地方政府自寻出路,沦为 “做生意的政府”。当地方财政收支高度自求平衡、为了生存不得不另辟财源,无形中地方政府变成独立的政府,本位利益压倒全局利益,统一的法治与政令在地方落地时就容易变形走样。 各地层出不穷的基层治理乱象,都是财政困局的真实缩影。地处黑龙江东北部的鹤岗,曾因煤炭资源兴盛,也因资源枯竭、人口流失彻底衰落,房价跌至每平米 350 元的 “白菜价”。近年当地财政陷入绝境,不得不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因财力枯竭直接取消基层公职人员招聘计划,成为全国首个推进财政重整的地级市。财政重整虽不等同于政府破产,但足以印证地方财力已然透支、运转难以为继。无独有偶,河北霸州同样深陷财政困境,为填补巨大的财力缺口,当地政府公然违规向下辖乡镇下达超 3 亿元的非税收入任务,以运动式执法大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短短 67 天就开出 6700 万元企业罚单,最终被国务院公开点名通报。不止经济薄弱的中小城市,就连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也陆续出现公务员、教师降薪的情况,全国基层财政承压已是普遍现象。 地方财政危机的成因,是新旧问题的层层叠加、恶性循环。长期以来,土地财政撑起了地方三分之一的财政收入,是基层运转的核心 “财神爷”,楼市低迷、土地收入锐减后,地方失去了最核心的财源。同时,疫情期间大幅增加的公共开支、后疫情时代经济增速放缓,让地方增收乏力、支出剧增,入不敷出的困境日益加剧。更值得警惕的是,地方债务背后还滋生了严重的腐败问题,部分官员为追求个人政绩盲目举债上马形象工程,利用地方融资平台借贷牟利、收受贿赂,不断透支地方财政。典型如贵州独山县原县委书记潘志立,大肆修建 “天下第一水司楼” 等无用工程,让财力薄弱的独山县背负 400 多亿元巨额债务,每年财政收入甚至不足以偿还债务利息。江苏、山西、贵州多地也相继曝光地方债务贪腐案件,腐败叠加收支失衡,让地方债务雪球越滚越大,财政风险持续蔓延,若不及时干预,鹤岗绝不会是最后一个财政重整的城市。 在这样的绝境之下,部分基层政府彻底偏离公共服务本职,为缓解财政压力不择手段。既然土地卖不动、税收涨不上、上级补贴有限,就将手伸向执法司法领域,把公权力异化为创收工具。“远洋捕捞” 式异地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性办案就此滋生,通过随意立案、高额罚没、跨省追责等方式搜刮企业资金,填补财政缺口。这种乱象的本质,是基层权责与财力的严重不匹配:地方政府承担着修路、办学、就医、保就业等海量民生职责,需要充足资金支撑运转,却没有合法稳定的增收渠道,最终被迫走上 “以违法执法创收” 的歪路。 想要从根源杜绝趋利执法、违法执法,核心解法只有一条:地方政府没钱,中央政府应该给钱兜底;中央政府具备货币发行、宏观调控的专属权限,可通过合规调控统筹财力,彻底解除基层创收压力。政府的核心使命是全心全意为国为民服务,绝非做生意牟利。修路、建医院、办学校、保民生、发薪资,所有公共服务都需要资金支撑,基层政府无权印钱、无权创收,自然不该承担自求财源的压力。长期以来,部分地方靠变卖土地、矿产维系运转,不仅资源终有枯竭之日,更会引发粮食危机、生态破坏;而与民争利、乱罚乱收、制造冤错案件的创收方式,更是直接引发官民对立、损害政府公信力,违背 “得民心者得天下” 的治理铁律,伤害群众利益本质上就是动摇执政根基。 政府为人民办事,不要去计较盈亏,没钱,印钱就可以了。众所周知,美国是当前世界上军事力量最强、经济与科技最发达的国家,其经济政策实践值得我们思考:美国持续印钞发钱,却并未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尤其是疫情期间,美国政府通过印钞实施经济刺激计划和救助计划,有效应对了经济下滑和失业率上升的困境。这充分证明,适度的货币增长并不会导致通货膨胀,反而能够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社会上有观点担忧增发资金会引发通货膨胀,实则是认知误区。通货膨胀的核心从来不是货币总量,而是商品物资供需失衡。当前国内钢筋、水泥、房产、服饰等大量物资产能过剩、供给充足,不存在短缺涨价基础。解决通胀隐患、盘活经济的最优方式,正是精准统筹资金、加大生产投资,补齐民生与产业短板,以充足的物资供给对冲货币流通,实现经济良性循环。中央作为唯一具备货币发行、宏观统筹权限的主体,理应扛起主体责任,一方面严惩地方债务腐败、规范财政收支两条线,严控新增地方债务,杜绝盲目举债、权力寻租;另一方面精准统筹财力、按需兜底,地方合理运转所需资金由中央统一调配,彻底取消地方自筹经费的压力。 唯有如此,才能彻底根治各类乱象:杜绝地方公路私设收费站、沦为 “车匪路霸” 的尴尬局面;杜绝教育、医疗公益事业过度市场化,导致群众看病难、上学贵的民生困境;杜绝司法机关沦为地方创收工具,肆意违法执法、欺压企业百姓,造成司法不公、冤屈难伸的乱象,重塑司法公信力。 从制度层面看,本轮趋利执法乱象,也是典型的制度空转、执行失效。2022 年公安部就明确出台规范异地办案协作 “六个严禁”、禁止逐利执法 “七项规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2025 年 3 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部署整治违规异地执法 “远洋捕捞” 专项行动;同年 5 月《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明确禁止趋利性异地执法;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2026 年最高检持续推进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并发布典型案例。法律法规、整治举措层层加码、白纸黑字,却依旧挡不住基层越界执法,根源就是基层生存压力倒逼,制度约束抵不过财政生存危机。 根治乱象必须标本兼治。除了中央财力兜底,还要彻底斩断办案与地方财政的利益捆绑,将涉企刑事案件罚没收入、涉案财物处置收益交由省级财政统一统筹,不再归属办案地;大额异地查封、扣押经营性资产,必须向上级机关报备,打破一地自侦、自定、自收的利益闭环。同时,必须坚守司法公平底线,捍卫法律绝对权威。此前最高检提出的民营企业 “慎捕慎诉” 政策,本意是保障市场主体、稳定就业,但绝不能演变为民营企业家的法外特权。 当然,法治社会的核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法律讲究严谨公正、是非分明,不存在 “可抓可不抓、可诉可不诉” 的模糊标准。如果民营企业违法犯罪可以网开一面,其他群体的违法犯罪自然也能效仿,最终彻底消解法律尊严、破坏司法公平。对于违法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应当依法追责、该捕则捕、该判则判,企业可由国企接管、保障员工就业,既维护法治公正,又守住民生底线,杜绝投机分子借助特权扰乱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司法公正是全社会的双赢,牺牲的是少数违法者的利益,守护的是政权根基与全民福祉。党中央必须全面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统一领导,及时纠正不公裁判,杜绝司法机关脱离监管、沦为独立王国,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严惩不贷,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唯有中央扛起统筹兜底责任,从根源化解地方财政危机,斩断权力创收的利益链条,严格规范司法执法行为,坚守法律公平底线,才能彻底杜绝趋利执法、远洋捕捞式执法屡禁不止的乱象,让公权力回归为民服务的初心,让法治精神真正落地生根。 另外,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重大社会功能。人民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基本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整体稳定,均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的相对公正,对于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形态!它不仅仅涉及经济利益问题,更广泛涉及人权、人命等根本价值。有的司法人员通过腐败行为谋取私利,而无辜者却因此身陷囹圄,甚至人头落地 —— 司法不公,能够让该死之人逍遥法外,让该活之人含冤而死!司法不公,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更对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从根本上动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如果对此掉以轻心,任其蔓延泛滥,最终将葬送我们党的执政根基! 回顾历史,教训历历在目。鸦片战争期间,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激战正酣之际,岸边竟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旁观自己朝廷的军队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官兵纷纷跳水逃生时,围观居民竟发出阵阵喝彩。英军后来北上进攻,沿途亦有类似情形。至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百姓不仅围观,甚至主动加入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王朝的子民之所以对朝廷如此缺乏忠诚,固然与清初的残酷屠杀有关,但更根本的原因,在于清王朝持续多年大兴文字狱、压制思想,加之清末司法腐败猖獗、冤狱频仍,民怨积重难返。在这样的制度与社会背景下,民众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即便没有外敌入侵,大清王朝也难逃覆亡的命运。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司法公正,对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而言,实质上是一场双赢的制度博弈。公正司法所牺牲的,仅仅是少数违法乱纪的权势人物的不当利益,而赢得的,是整个政权的合法性与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必须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 "司法机关独立办案" 演变为 "独立王国",使其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于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依法严惩不贷!不要让普通群众陷入 "告状无门" 的困境,避免因正当诉求渠道不畅而诱发胡文海、钱明奇、陈水总、杨佳、张扣扣、欧金中等极端个案,酿成私力复仇、自行执法、报复社会、滥杀无辜的悲剧,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唯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社会才能稳定发展,人民才能幸福生活,党才能长期执政! 东方政法服务中心主任陈中华
|






